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兴安县
鑫塬职业培训学校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2〕1号)精神,经对兴安县鑫塬职业培训学校申领2024年第七期中式面点师培训班、2024年第四期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培训班培训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向该校核拨培训补贴(培训39人)5.616万元、鉴定补贴(鉴定36人)0.9012万元,拟向吴冬菊等1人核拨生活费补贴0.05万元,共计6.5672万元。现对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1月21日至1月27日)。
对拟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3—6225557;地址:兴安县兴西路16号;邮政编码:541300)。
附件:兴安县鑫塬职业培训学校申领2024年第七期中式面点师培训班、2024年第四期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培训班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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