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兴安县鑫塬职业培训学校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公示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就业补助资金就业创业补贴实施细则〉〈桂林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政规〔2022〕1号)精神,经对兴安县鑫塬职业培训学校申领2024年第一期家政服务员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向该校核拨培训补贴(培训24人)3.456万元、鉴定补贴(鉴定17人)0.4029万元,拟向李均等5人核拨生活费补贴0.25万元,共计4.1089万元。现对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7月12日至7月18日)。
对拟补贴情况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或直接送达)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向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3—6225557;地址:兴安县城南新区兴西路16号;邮政编码:541300)。
附件:兴安县鑫塬职业培训学校申领2024年第一期家政服务员培训班培训补贴、鉴定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名单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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