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一般企业稳岗返还(2022年第八批)审核通过企业名单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文件精神,经社保经办机构初审、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稳岗返还联审小组审核。2022年第八批稳岗返还安徽芜湖海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用人单位符合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条件(名单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对象的申报条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兴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待遇核定股如实反映(联系地址:兴安县兴桂路81号,联系电话:0773-6224487,邮编:5413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