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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人社发〔2022〕36号 关于认定兴安县洁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就业帮扶车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29 17: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就业帮扶车间帮扶政策,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和发展就业帮扶车间,推动就业帮扶车间向乡村就业工厂转型升级,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近就地就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持续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8号)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推进就业帮扶工作要求,经实地调查核实,兴安县洁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符合就业帮扶车间的条件及要求。经研究,决定认定上述企业为我县就业帮扶车间。请被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要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搭建更好的就业平台,帮助脱贫群众实现就业。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到乡(镇)设立生产车间,加强组织引导脱贫家庭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为我县乡村振兴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县乡村振兴局

兴安县财政局

202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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