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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安县白石乡白竹小学等机构变更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08-26 17:00

各中心校,县直小学、幼儿园,民办幼儿园: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批准学校(幼儿园)机构变更的通知》要求,为及时准确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我县学校(幼儿园)办学现状,经研究,决定批准撤销兴安县白石乡白竹小学、兴安县崔家乡三义小学2所小学,撤销兴安县严关镇灵坛小学等6所学校的附设幼儿班,撤销兴安县湘漓镇小太阳幼儿园、兴安县界首镇蓝天幼儿园等2所幼儿园,批准将兴安县第二小学护城校区合并到兴安县第四小学。


附件:1.兴安县2025年统计年报撤销学校(幼儿园)机构一览表

     2.兴安县2025年统计年报合并学校机构一览表



兴安县教育局         

2025826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