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家长朋友们: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是最大的民生。由于2003年以来桂林市、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格局的影响,特别是桂林市区优秀民办学校不断崛起,导致我县大量优秀师资、优秀生源外流,教育质量下滑,教育发展遭遇困境。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亦积极为教育发展献计谏言,推动兴安教育在困境中谋发展。2023年兴安中学高考取得新突破(一本上线206人,其中应届生194人,一本上线总数创2011年以来的历史新高;应届生一本上线总数创2003年以来的历史新高),让兴安教育重拾了信心。2023年以来,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认真分析我县教育发展现状及存在的“瓶颈”问题,并达成共识“固步自封必然落后,唯改革才有出路”。经过深度调研,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提出了兴安县2023—2025年县城初高中教育布局调整计划,其基本内容如下:
一、目的意义
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提高教育质量。
二、目标方向
1.兴安中学、兴安县第三中学创办独立高中,办学规模分别设置为3000—3500人。兴安中学将适度扩大高中学生招生规模,狠抓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一本率,并培育清华、北大等名校优秀学生,打造优质品牌学校;兴安县第三中学将狠抓特色教育,大力培养本科生,创建优质特色学校。以上两所学校按照学生不同发展层次实施精准教学,为每个学生量身规划成长成才之路。
2.兴安县第二中学改办优质初中,即兴安中学城南校区,办学规模设置为2000人。待该校原招收的县城片区学生毕业后,将兴安中学初中部师生整体迁入。
3.湘漓镇初级中学升级为“兴安县第四中学”,办学规模为2000人,招收湘漓镇及县城区域初中学生。
三、时间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教育布局调整,确保平稳有序。
(一)兴安中学:
1.2023年、2024年、2025年秋季学期继续保留高中部、初中部招生。承接桂林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同时将适度增加初中一年级学生招生规模。
2.2026年秋季学期前兴安中学初中部师生整体迁入兴安县第二中学校址,创办优质初中,即“兴安中学城南校区”。
(二)兴安县第三中学:
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只招收高中学生,不再招收初中学生。在2023秋季学期将该校在读的初中学生全部并入兴安县第二中学。
(三)兴安县第二中学:
1.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不再招收高一学生,原就读高中生至2025年7月毕业。
2.2023年秋季学期暂时保留初中部招生及教学,2024年秋季学期停止招收初一学生,原就读初中生至2026年7月毕业。
3.2026年秋季学期前兴安中学初中部师生整体迁入本校址,创办优质初中,即“兴安中学城南校区”。
(四)湘漓镇初级中学:
2024年秋季学期升级为“兴安县第四中学”,增加招收县城区域(原兴安县第二中学招生区域)初一学生。
(五)兴安镇初级中学:
自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增加招收兴安县第三中学原招生区域初一学生(属兴安镇农村户口子女)。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教育布局调整涉及方方面面,将会遇到诸多困难和问题,但只要办学方向是正确的,我们就要坚定一条路,铆足一股劲,拧成一股绳,将改革落地落实。我们将努力做到:
加强队伍建设,配强师资力量。今年县委已增加兴安中学、兴安县第三中学等校教师编制88名,我县已采取进高校“双选”、事业编教师招聘、教师遴选等方式,选拔优秀的专业教师充实到初、高中学校,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今年我县将投入约2000万元新建兴安中学学生宿舍楼等项目;投入约3000万元对兴安县第三中学校区(草莓园)进行扩容改造新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等项目;投入约3000万元对湘漓镇初级中学校区进行扩容改造新建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等项目;兴安县第二中学在建的学生宿舍楼、教学楼现已完成主体建设,计划于今年底建成。以上项目的实施,将极大改善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狠抓学校管理,提升教学质量。教育发展改革,承载着40万兴安人民对教育的复兴梦、崛起梦,我们将心无旁骛抓教学,全心全意抓管理,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尽快突破高中教育“瓶颈”,一本率实现大幅度提升,力争清华北大等名校优秀学生在一两年内实现新突破。狠抓初中教育质量提升,以优质初中为引领,推进全县初中教育优质发展,实现全县学生能“就近”入学,更能“就优”入学。
家长朋友们,也许您在为兴安教育发展改革而挂心,也许您在为儿女的读书问题而忧虑,但请您相信“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我们始终不变的追求和目标,办好自己家门口的教育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真诚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给予更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让我们精诚合作,携手共赢,共同开创兴安教育更加美好灿烂的明天。
衷心祝愿您和家人身体健康,祝愿您的孩子学业有成!
兴安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
广大家长关心的主要问题答疑
1.问:为什么将兴安中学、兴安县第三中学高中部初中部剥离,独立办高中?
答:首先是高中办学政策方面的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文规定“高完中实行高中、初中分设办学,逐步剥离高完中”;其次初中高中学校在管理模式、教学模式上存在差异,高中教育以服务高考为主要任务,初中教育以落实“双减”政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为主要任务。初中高中学生因年龄阶段不同,生理心理处于不同阶段,存在相互影响因素,校规校纪对他们的约束程度也不同。因此独立办高中,旨在让高中学校集中精力抓教师和学生管理,集中资源抓教学质量提升。
2.问:兴安中学初中部这两年不招生了吗?
答:2024年、2025年兴安中学初中部将继续面向全县招生,还要适度扩大招生规模,从原来的每年招收300人增招至500--600人,目的是留住我县小升初生源。
3.问:兴安中学初中部搬迁至兴安县第二中学以后,兴安中学初中生与兴安县第二中学学生混杂在一起,不影响管理不影响教学吗?
答:兴安县第二中学在2023年秋季学期已经停止了高中部招生,至2025年7月在校高中生已毕业。将在2024年秋季学期停止初中部招生,至2026年7月在校初中生已毕业,届时整个校园已腾空,不存在两类学生混杂在一起学习的现象。
4.问:兴安中学与兴安中学城南校区之间是何关系?
答:兴安中学、兴安中学城南校区与现行的兴安中学高中部、初中部管理模式保持不变,实行统一管理,只是高中部与初中部分设为两个校区。高中部骨干教师定期为初中部教师培训,举办学生讲座,加强中考高考有效衔接,突出集团化办学效果。
5.问:为什么不考虑兴安中学保留几个初中班,哪怕一两百人也好?
答:《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明文规定“高完中实行高中、初中分设办学,逐步剥离高完中”,这是办学政策方面的规定,再者我县创办的兴安中学城南校区将完全可以替代兴安中学初中部的办学功能。
6.问:兴安县第二中学改办兴安中学城南校区以后,是划片区招生还是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答:不划片区招生,按现行兴安中学初中部招生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7.问:原来三所高中,现在调整为两所高中,能解决我县初升高学生就读高中问题吗?
答:教育布局调整后,兴安中学、兴安县第三中学两所高中办学规模为6500—7000人,可以解决我县高中学生学位需求问题,确保完成桂林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注:以上问题是依据办学规划或计划解答,部分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还需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最终解析权归兴安县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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