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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兴安县2025年秋季学期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03 17:25

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管理,切实规范办园行为,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学前教育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教基教〔201353号)、《桂林市幼儿园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教基教〔20154号)、《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兴安县教育局2025年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检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工作人员于915日—19日对10所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幼儿园进行了实地查验。

截至1231日,兴安县阳光喔幼儿园、兴安县兴安镇董田阳光幼儿园、兴安县兴安镇金星星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完成整改,达到办园条件,给予换发办园许可证。

附件: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检查结果一览表

兴安县教育局        

202622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