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中心校,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各股室:
现将《兴安县迎接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2016年3月4日
兴安县迎接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53号)和《兴安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确保2017年顺利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切实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差距,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一)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达到规定标准,校际间达到基本均衡
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体系》为依据,校园校舍建设(生均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仪器图书装备(小学科学数学仪器和初中理化生数学地理仪器、信息技术装备、体卫音美器材、图书配备);教师队伍建设(教师编制、岗位设置、学历结构)等3项A类指标9项B类指标,每所学校得分均达80分以上。校际间差异系数小学小于0.65、初中小于0.55。
(二)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达标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和质量与管理4项A级指标和l8项B级指标的要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达85分以上。
(三)确保刚性指标达标
按评估要求有下列情形出现:未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不达标、三个增长近三年中有两年存在不达标情况、当地小升初工作情况不达标、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的县不得申报,实行一票否决。以上刚性指标其中一项不合格即被一票否决,因此,必须确保刚性指标达标。
(四)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达85%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1.加快义务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预计投入近2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
2.加强体育场地及附属设施建设。预计投入3000多万元扩建和修整学校体育场地和设备设施。
3.增添教学仪器、器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图书及卫生(保健)配备标准(试行)》(桂教基教〔2011〕74号)要求,2016年预计投入500万元用于采购教学仪器、器材,建设标准化实验室,确保教学仪器、器材达到配备标准要求。
4.增添图书、计算机、多媒体等设备。图书添置:小学和初中图书:4万册×20元/册=800万元;学生计算机添置:2700台×4500元/台=1215万元;教师办公计算机:600台×4500元/台=270万;班班通多媒体添:326套×3万元/套=978万元。学生用床:8000张×375元/张=300万元。
(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1.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育管理,积极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招生、学籍、教学、财务、档案等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学校内涵建设。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不断增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特色,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内涵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味。
3.建立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1.建立健全教师补充机制。不断充实教师队伍新生力量,新增教师坚持“向农村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的原则,优先保证农村中小学和薄弱学校的需求。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教师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建立完善教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3.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切实加大教师培训投入,制定出台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办法,规范其遴选、培训、使用和管理,培养一批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4.开展教师交流。创新教师交流方式,通过交换挂职、结对帮扶、名师引领等措施,带动薄弱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四)实施学生关爱工程,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全面提升特殊群体幸福指数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政策,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适度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尽力满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建立健全农村留守义务教育学生关爱服务体系。把关爱留守学生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创新关爱模式。统筹协调留守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留守学生的普查登记制度和社会结对帮扶制度。加强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学生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优先满足留守学生进入寄宿制学校的需求。
3.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校学习。充分利用国家现行扶贫助学政策,建立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入校就读。
(五)优化育人环境,强化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平安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和周边综合治理,高度重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大型活动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管理,努力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教育的良好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1-12月)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形成合力。
2.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推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有序开展工作。
3.营造宣传氛围。各校要在醒目位置悬挂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固定标语,出版宣传栏,在兴安县教育信息网、各校网站设置专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自查摸底阶段(2015年12月-2016年1月)
1.开展自查摸底。各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指标体系》全面开展自查,重点自查学校基础建设、体育运动场地面积、仪器和图书装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及教师配置情况,对照标准,找出差距。
2.建立明细台账。各学校要根据自查结果,认真统计分析,建立工作明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包片包乡(校)领导、相关职能股室要深入学校指导、督办自查工作,认真审定自查结果。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2月-9月)
1.制定整改方案。各学校针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
2.推出典型,全面铺开。确定试点学校,召开现场会,组织现场观摩,以点带面,促进达标建设全面铺开。初步确定初中试点学校:湘漓镇初级中学;小学试点学校:湘漓镇花桥小学、兴安镇道冠小学。
3.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加大各项建设力度,围绕校园校舍、运动场地改造、仪器图书多媒体设备等方面建设,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达到评估验收的标准。
(四)自评督查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1.整理材料,建立档案。各股室、各校要依照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申报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表、政策文件汇编等有关要求整理相关材料,建立并完善档案。县级档案内容:申请报告、自评报告、办学基本条件一览表、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表、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申报表、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表、政策文件汇编、迎评l8盒档案。学校档案内容:学校简介、办学基本条件一览表、办学基本标准达标评估表、九盒迎评档案、其他相关档案等。
2.自评督查,限期整改。教育局组织自评小组根据自治区督导评估标准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评估,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现场督办、追踪督办等方式限期整改,确保达标。
(五)迎接评估阶段(2017年1月-l2月)
1.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1)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有条件的学校制作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宣传横幅和资料,办好图文并茂的展板。
(2)以县为主体,制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专题片。
(3)加强民意共识宣传。深入社会和家庭,对家长、学生、社会人士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广泛宣传我县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上的成效措施,积极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广大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教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汇聚起强大的民意共识。
(4)撰写自评报告和汇报材料。
2.迎接市级复核评估。2017年5月迎接市人民政府复核评估,市级复核评估后,根据市级复核评估情况,查漏补缺整改完善,作好迎接自治区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3.迎接自治区评估认定。2017年10月迎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评估。
4.2017年11月迎接国家评估认定。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义务教育发展的方方面面。教育局各责任股室,各镇、校一定要按照统一分工,并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在实处。根据兴安县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责任的要求,认真落实各股室做好本职工作和督查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工作落实到位。各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建立整改明细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责任到人,强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限期整改达标,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做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统筹管理,保障经费
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的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将人力、物力、财力结合起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所需资金,确保均衡发展工作顺利开展。
各学校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进一步加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学校教育技术装备达到标准化建设,确保学校各项办学条件达到自治区标准。
(三)强化责任,加强督导
县教育局与各股室、义务教育学校分别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圆满完成督导评估验收。实行专项督导通报制,开展经常性督导,按时间表要求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专项内容的督办情况向全县教育系统予以通报。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工作成效将与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及评先等直接挂钩,对因工作敷衍塞责、拖拉推诿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将实行诫勉谈话或免职处分。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县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唐超权
副组长:韩宏勇 唐卫红 韦云鸥
成 员:刘子祥 蒋宗荣 蒋绍忠 尹相强 蒋盛涛
谢卫东 彭美琴 唐林红 曾长青 彭松嵩
文建平 苏遇巧 陈宙文 胡 瑶 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均衡办),办公室主任由刘子祥同志兼任,成员包括刘子祥、欧阳绍明等四人。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督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评工作,收集、整理、完善档案资料。
同时,成立7个工作小组。具体人员及职责如下:
1.统筹督办与档案资料组
组 长:韦云鸥
副组长:刘子祥
责任股室:均衡办 各相关股室
工作职责:(1)负责督办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统筹协调部署迎评各项工作;(2)督导评估工作所需各种文件资料的装盒、归档(均衡办牵头,相关股室提供资料);(3)评估验收表册统计整理工作。
2.经费保障组
组 长:韩宏勇
副组长:彭松嵩 胡 瑶
责任股室:财基股 资助办
工作职责:(1)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2)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并按规定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3)各种教育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到位;(4)迎评各项工作的经费开支;(5)确保各校经费正常使用。
3.项目建设组
组 长:韩宏勇
副组长:陈宙文 唐林红 彭松嵩
责任股室:项目办 基教股 财基股
工作职责:(1)义务教育学校项目规划与建设,确保必检学校各功能室到位(项目办、基教股);(2)校安工程计划、方案落实(项目办);(3)教师周转房建设规划与落实(项目办);(4)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办);(5)根据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做好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状况监测指标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和更新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数据库,对数据进行汇总、上报、研究、分析,要求数据真实,口径统一,确保县域内监测数据均衡系数达标(基教股 财基股)。
4.教育技术装备组
组 长:韦云鸥
副组长:蒋宗荣
责任股室:电教站
工作职责:(1)根据桂教基教[2011]74号文件要求,采购学校缺口教学仪器、器材、图书、计算机、多媒体等设备,(2)指导学校功能室的建设工作;(3)检查指导各校按规定使用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做到“建、配、管、用”一体化;(4)指导各校建立学校网站。
5.教师队伍建设组
组 长:唐卫红
副组长:蒋绍忠 尹相强 蒋盛涛
任股室:人事股 纪检监察 勤工办
工作职责:(1)按中小学编制标准、合理定编、科学设岗(人事股);(2)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及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教师管理、教师培训制度(人事股);(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纪检监察)。
6.素质教育推进组
组 长:韩宏勇 韦云鸥
副组长:唐林红 苏遇巧 曾长青 彭美琴尹相强 谢卫东 文建平
责任股室:基教股 教研室 体卫艺股 纪检监察职成股 招生办
工作职责:(1)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完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2)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育人氛围浓厚,形成一校一特的校园文化;(3)深化课程改革,开足开齐国家课程,落实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落实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学生体质监测以及艺术教育活动;(4)建立教育质量评价机制;(5)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按标准设置班额,无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行为;(6)实施学生关爱工程;(7)建设“平安校园”,整治学校周边环境。
7.对外协调与宣传报道组
组 长:唐卫红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责任股室:办公室
工作职责:(1)县委、县政府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制度、规划、配套的文件、会议纪要的收集整理;(2)负责督导评估自查报告、工作汇报等大型综合材料的撰写;(3)负责均衡发展的宣传报道和宣传手册的编印,指导各校编印宣传资料;(4)制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题片;(5)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相关接待工作。
各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若干工作小组,确保人员安排到位、任务分配到位、时间设定到位、落实情况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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