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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教育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6-28 16:00

一、基本情况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转移支付概况。转移支付总金额7317.84万元,已支付4838.73元万。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

目标1: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目标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二、综合评价结论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分数:96.6分,等级:较好。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转移支付总金额7317.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188.3万元,自治区资金1227.54万元,其他资金902万元,结转394万元;已支付4838.7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支付3355.45万元,自治区资金996.5万元,其他资金486.78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结转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394万元,2022年下达生均公用经费3683万元,公用经费其他(县级)资金400万元,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1045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88.52万元,其他(县级)资金108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665.95万元,综合奖补441.37万元;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目标1: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目标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三级绩效指标值。数量指标:生均公用经费完成2659.08万元;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的学生数38602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人数19530人;质量指标:完成特岗教师招聘计划100%;教科书质量合格率100%;农村学校校舍日常维修改造质量达标率100%;成本指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预算经费1088.52万元;社会效益指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学校和老师满意度100%;家长和学生满意度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1439万元支付较慢,仅支付60.6万元。

改进措施:加快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执行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结果拟用于日常项目管理,对照各个管理环节,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桂财办【2023】18号、桂教办【2023】324号文件要求,根据涉及到的7个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包括绩效自评,每个专项资金填报1份自评报告,1份自评表,并开展书面满意度调查;自评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时报送。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附件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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