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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教育局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6-28 15:57

一、基本情况

(一)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概况。转移支付总金额1058.12万元(结转2021年度178.12万元,2022年度880万元),已支付127.91万元。

(二)整体绩效目标情况。优先支持普通高中建设教学楼和宿舍楼,扩展普通高中学位,支持少部分学校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为新高考改革提供基础条件。

二、综合评价结论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情况,绩效自评分数:91.2分,等级:好。

三、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情况分析。转移支付总金额1058.1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880万元,其他资金178.12万元;已支付127.91万元,其中其他资金127.91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2022年1月结转桂财教【2020】40号178.12万元,2022年2月下达桂财教【2021】140号500万元,6月下达桂财教【2022】42号380万元;桂财教【2021】40号2022年支付127.91万元(1月支付66.47万元,2月支付30万元,12月支付31.44万元)。

(三)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优先支持普通高中建设教学楼和宿舍楼,扩展普通高中学位,支持少部分学校配置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为新高考改革提供基础条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三级绩效指标值。数量指标:大班额比例0;受益学校数2所;建设教学楼和宿舍楼面积数6500平方米;质量指标:新建、改扩建项目质量达标率100%;社会效益指标:全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6.7%;受益学生数2985人;学校和老师满意度100%;家长和学生满意度100%。

四、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执行率低。

改进措施: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执行进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自评结果拟用于日常项目管理,对照各个管理环节,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

六、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桂财办【2023】18号、桂教办【2023】324号文件要求,根据涉及到的7个项目资金进行绩效目标自评包括绩效自评,每个专项资金填报1份自评报告,1份自评表,并开展书面满意度调查;自评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时报送。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八、附件

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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