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福斌蔬菜摊经营的小米椒)
近期,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涉及我辖区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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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DBJ23450300634847018 |
样品名称 |
小米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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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日期 |
2023/7/31 |
型号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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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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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 |
唐福斌蔬菜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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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不合格 项目 |
镉(以Cd计) |
检验机构 |
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
(二)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违法事实认定: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兴安县隆飞食品店属于金山城菜市里的摊位并与市场开办方签订了摊位租赁合同。当事人经营的该批不合格小米椒是2023年7月31日从兴安县秦皇路早市摊贩李剑处购进的,该批小米椒当天已全部销售完毕。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单,根据抽样单该批小米椒共4.5kg,销售价16元/kg。故本案的货值金额为72元,违法所得为72元。
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经营镉项目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米椒的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重金属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警告。
处罚决定书编号:兴市监罚字〔2023〕第A128138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户种植小米椒的土壤中存在重金属镉,小米椒镉超标是从土壤中带来的。
整改情况:1.立即进行排查整改;2.进货时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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