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查处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助推区级食品安全安全示范性的创建。根据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的标
以满足人民其中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餐饮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非法添加、微生物超标、农兽药残留等重点指标,紧盯风险程度高、合格率较低以及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瞄准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广泛覆盖。点面结合、统筹兼顾, 努力实现监督抽检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在产获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覆盖生产加工、流通、 餐饮等不同业态。
(三)坚持专常互补。在计划性抽检的基础上,根据日常检查、既往抽检、节令热销、舆情热点、突发性食品安全问题等,及时有效组织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三、工作任务
(一)抽检环节及批次。本次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涵盖18个食品大类,共抽检170 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 2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100批次,食品餐饮环节 50 批次。
(二)抽检重点品种。食品生产环节以糕点、酱腌菜、豆制品、粮食及其制品等为重点品种;流通环节以肉及肉制品、桶装饮用水、调味料、乳粉等为重点品种;食品餐饮环节以发酵面制品、油条等为重点品种。
(三)抽检的重点对象。主要为本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在产食品企业、食品经营单位和餐饮单位,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适当加大对小作坊的抽检力度。
四、工作安排
(一)本次抽检工作由桂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承担,各股、所要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做好抽检的抽样工作。
(二)凡发现不合格样品报告后,负责监管的股、所应立即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查封问题产品,下架问题食品,对问题产品进行湖源检查,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在抽检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按标准、按时限完成任务。
(二)未经审核授权,各股、所及个人不得擅自有关抽检的信息,不得在开展抽样工作前事先通知被抽检单位和接受被抽检单位的馈赠,不得利用抽检结果开展有偿活动。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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