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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符合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3-12 09:14

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人民群众:

根据《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 号)文件精神,现将全县符合2021年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条件的普通高考考生季浩什等348名考生名单(名单附后)予以公示,公示日期10个工作日。如有不符,请拨打举报电话:0773-6222120。


兴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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