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兴安县第一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挂牌出让结果公告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情况
(一)竞得人名称:兴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二)成交时间:2025年5月16日。
(三)成交地点: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四)成交价:人民币壹佰万陆仟伍佰元整(¥1006500万元)。
二、挂牌指标基本情况
(一)指标出让方:兴安县人民政府授权的桂林鑫润丰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二)指标名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三)指标类型: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四)指标来源:桂林市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兴安镇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五)指标面积:6.71亩。
(六)指标出让依据:《关于同意调整兴安县严关镇、溶江镇、兴安镇3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确认的批复》(市自然资综[2022]1268号)。
三、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缴纳时间及方式以交易双方签订的《兴安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为准。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8日。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在公示期内,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 2025年5月18日18: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兴安县自然资源局(桂林市兴安县银杏路11号兴安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整理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潘晓林
联系电话:0773-6224208
七、信息公开
挂牌交易相关信息和文件在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官方网址、兴安县交易中心官方网址予以公开。
八、出让方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兴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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