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文物保护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要求,推荐双泉寺遗址等15处文物点申报兴安县文物保护单位,现予以公示(推荐名单见附件)。
此次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5年8月4日至8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拟推荐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5年8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兴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773-6217962,地址:广西桂林市兴安县志玲路280号兴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邮政编码:541300,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双泉寺遗址等15处兴安县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名单
兴安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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