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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2025年度县级挂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1-04 13:30


溶江镇人民政府、严关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兴安公路养护中心、兴安县凯顺泡沫塑料制品厂:

根据《兴安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县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兴安委〔2025〕3号)文件精神,县应安委办将组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9日(具体验收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验收安全事故隐患事项:

(一)S202线K69+100-k69+150右侧新建蓄水池路段;

(二)S202线K56+800-K57+100左侧路段;

(三)兴安-严关K1+3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四)严关-军田K2+435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五)严关-军田K3+24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六)桂黄路-下里江K0+3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七)K1595+550左副十字交叉路口,支路左转进入国道322路段;

(八)兴安县凯顺泡沫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

(九)兴安县严关镇中心小学门口安全隐患。

三、相关要求:

(一)请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各隐患点的整改要求,按时做好现场整改工作。

(二)参与验收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文件整改要求检查,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督改。

(三)在联合检查验收前,请整改责任单位于2026年1月6日前将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请示验收等书面材料,送至县应安委办(联系人:陈明月)。

附件:验收人员名单



                            兴安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附件:

验收人员名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孟怀县督效办督查股股长

蒋振华溶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秦茂怀严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李雨豪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韦春良县消防救援大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教导员

唐凌超兴安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陈明月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政策法规股股长(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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