溶江镇人民政府、严关镇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兴安公路养护中心、兴安县凯顺泡沫塑料制品厂:
根据《兴安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县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通知》(兴安委〔2025〕3号)文件精神,县应安委办将组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9日(具体验收时间安排,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验收安全事故隐患事项:
(一)S202线K69+100-k69+150右侧新建蓄水池路段;
(二)S202线K56+800-K57+100左侧路段;
(三)兴安-严关K1+3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四)严关-军田K2+435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五)严关-军田K3+24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六)桂黄路-下里江K0+300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七)K1595+550左副十字交叉路口,支路左转进入国道322路段;
(八)兴安县凯顺泡沫塑料制品厂重大火灾隐患;
(九)兴安县严关镇中心小学门口安全隐患。
三、相关要求:
(一)请整改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各隐患点的整改要求,按时做好现场整改工作。
(二)参与验收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对照文件整改要求检查,对在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督改。
(三)在联合检查验收前,请整改责任单位于2026年1月6日前将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请示验收等书面材料,送至县应安委办(联系人:陈明月)。
附件:验收人员名单
兴安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4日
附件:
验收人员名单
唐 超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孟怀 县督效办督查股股长
蒋振华 溶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秦茂怀 严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罗李雨豪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唐 斌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副主任
韦春良 县消防救援大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张 斌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教导员
唐凌超 兴安公路养护中心副主任
陈明月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和政策法规股股长(联络员)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