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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委办〔2023〕12号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列入2022年度县级重点监督的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核查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 2023-05-05 1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列入2022年度县级重点监督的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治的通知》(兴安委〔20227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办已组织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溶江镇人民政府、湘漓镇人民政府、高尚镇人民政府、严关镇人民政府、崔家乡人民政府、白石乡人民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兴安公路养护中心、县交警大队、广西北投公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枫木至西南界首公路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和有关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单位2022年度县级重点监督的10项生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验收,核查验收的意见如下:

(一)兴安县崔家乡省道S202线神仙田路口至高尚镇宅美村路口段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被桂林市列为重点监督整改隐患)

整改要求1.在此处约为200米长度的省道南北方向,上下坡路段前方约60米左右,增设一块事故易发路段安全警示标识,省道S202线三个路口增设横向减速标线道口桩2.神仙田自然村二个进出衔接省道S202线T型路口前方30米左右增设”“让行警示标志牌和减速标线,清除遮挡了视线的障碍物。3.省道S202线与高尚镇茗田村委宅美村县道K373线,衔接T型路口前方30米左右,增设”“让行警示标志牌和减速标线,清除遮挡了视线的障碍物。

核查验收意见2023年1月8日市安委会核查验收小组,对上述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通过了市安委会对该隐患的核查验收,同意销号。

(二)高尚镇灵凤四级道路(莲花塘至灵龙路段)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1.转弯路段增设广角镜、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修复破损路面修复被撞断或严重破损的防护栏,对公路塌方实施清理并进行有效治理。2.7公里接龙峡翻山公路段,清除遮挡视线的障碍物,经整改后可切实有效防范发生道路交路安全事故。

检查验收结论该隐患点因涉及工程量较大,经请示县人民政府同意列入2023年县级重点监督整改10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兴安县溶江镇车田村委白竹铺黄埔码头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码头的吊桥木头和绳索常年风化,同时周边防溺水安全警示标识不足,缺少防溺水安全设施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溶江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四)县道X122崔家至白石乡七里峡段幸福泉水井500米路段,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1、幸福泉水井的急转弯上下坡的路段两端150米左右方,增设安全警示标示牌、设减速标线,急转弯道安装凹凸面反视镜,修复被撞严重破损变形的防护栏。2、协助维护施工秩序,协调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清除遮挡视线的树木障碍物等。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县交通运输局、白石乡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五)界首镇新修资灌国道G241线与百里原老桂黄公路国道G322线在百里老街形成十字交叉路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此路段车流量大,上下坡车速快,无路口提示标牌,无减速带、无安全警示标志牌,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存在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县交通运输局、界首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湘漓镇至五里峡段邓家村与狗仔桥路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在进村庄到路口均设立让行事故多发路段警示标志、设立减速带,在邓家村路口处设立减速带,砍伐路口对面批把树并设立广角镜。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县交通运输局、湘漓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七)湘漓镇沿河上浮村进村路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设立减速带、警示标志,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县交通运输局、湘漓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八)溶江镇庄家村老桥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拆除老桥,防止周边村民再上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溶江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九)兴安县城汽车站对面路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提升路边凹陷槽里的漏排水盖板,至略低于现有路面的高度,切实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兴安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十)严关同志至灵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隐患

整改要求在破损道路处进行修复,针对路边塌陷问题及时填补

检查验收结论现场核查验收,已按照文件要求完成了各项整改任务,请县交通运输局、严关镇人民政府加强日常监管,同意销号。

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5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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