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落实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情况的通报》(桂安委办〔2023〕27号)和《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市安委办〔2023〕1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22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整改实施方案,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整改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完成整改,于4月1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不能立行立改的将整改方案)报县安委办。联系人:庞文龙,联系电话:0773-6222532,邮箱:xaxyjjzhg@guilin.gov.cn。
附件:关于2022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存在问题整改实施方案.doc
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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