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接处警12起,其中火灾9起、抢险救援2起、社会救助1起,出动车辆37辆次,消防救援人员217人次。
一、全县火灾分析
2月份,经查全国火灾统计系统,火灾起数占接出警总数75%。全县火灾9起,死亡0人,受伤0人,直接财产损失37100元。受伤人数持平,死亡人数持平,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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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四项指数同比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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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火灾起数 |
死亡人数 |
受伤人数 |
直接财产损失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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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 |
20 |
0 |
0 |
27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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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 |
9 |
0 |
0 |
37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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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比变化值 |
0 |
0 |
0 |
-86.3% |
(一)各乡、镇火灾情况。2023年2月,兴安县各乡、镇火灾起数分别为兴安镇4起,占火灾总数的44%;溶江镇2起,占火灾总数的22%;湘漓镇、界首镇、严关镇各1起,分别占火灾总数的11%。(详情见附件)

(二)按起火原因分析。2023年2月,电气火灾类4起,占火灾总起数的44%;生活用火不慎类火灾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1%;自燃火灾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1%;其他火灾3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3%。

(三)按起火场所分析。居民自建房、住宅类场所火灾3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3%;交通工具火灾3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3%;物资仓储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1%;厂房火灾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1%;简易修理厂火灾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1%。

(四)火灾发生地域分析。全县县城发生火灾3起,占火灾总起数的33%;农村发生火灾5起,占火灾总起数的55%;集镇镇区发生火灾1起,占火灾总起数的11%。

二、火灾风险情况分析
通过数据分析,当前我县火灾风险有:
(一)出租屋、住宅小区等居民区:一是消防安全条件差。表现在规划不合理,消防车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不足,消防设施缺建,建筑普遍仅有一部疏散楼梯,发生火灾扑救不及时容易造成小火亡人。二是管理不到位。电线老化、私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旧电器“超期服役”、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突出。三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居民小区群众主动参与日常疏散演练的积极性不高,消防演习流于形式。部分沿街居民住宅底层设有商铺,违规住人构成“三合一”现象,易造成亡人火灾。
(二)各乡镇村、寨、屯:一是农村木质房耐火等级低,没有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火灾荷载大,发生火灾后蔓延迅速。二是农村先天缺乏水源,消防用水无从保障,火借风势,一家失火,殃及全村,猝不及防。三是农村大多依山而建,交通落后,一些村寨山高路陡,坡大弯急,消防车等装备无法通行,极易发生火烧连营火灾。
(三)村民自建房:一是多数自建房房东“牟利为上”,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部分房东只收钱、不管理,一房出租多人,安全设施投入不足,未配置灭火器等基本的防灭火设施,一旦发生火灾,很难及时进行扑救。二是消防宣传不到位的现象,房屋出租时并未对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强调,导致租客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是用火用电不规范。在房间内使用明火做饭、取暖;加之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接乱拉的情况十分普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开展节后火灾防控工作。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复学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工作,积极对接教育、工信等各有关部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掌握辖区复工复产复学情况,督促复工复产企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工复产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好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指导学校在开学前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开学第一课”,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
(二)要严防严控重点区域场所。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灭火救援力量,提高专业处置能力;要加强居民自建房火灾防控,提醒居民清除房前屋后杂物,强化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管理;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三合一”、城中村、群租屋和沿街小商店、小门面、小作坊等不放心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检查,组织清理疏散楼梯、清理违规住人,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
(三)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宣传。要强化对行业部门负责人,派出所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 7 类人群的集中培训;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开展“有热度、有温度、接地气”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和消防志愿者,利用消防宣传车,深入社区、乡镇、村屯和居(村)民家庭,广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火场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常识,引导群众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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