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2023年清明期间无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森林火灾,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兴安县2023年全国“两会”暨清明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和“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兴安委会[202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组成5个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县辖区内10个乡(镇)开展烟花爆竹市场“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年3月12日开始,2023年4月15日结束。具体日程安排由各联合执法组组长确定。
二、联合执法分组安排
第1组:负责湘漓镇、白石乡
组长:唐显成县应急局副局长 13635156198
成员:王俊义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兼联络员,联系电话:13807732243)
邹 波 县公安局湘漓派出所副所长19377378180
王日波 县公安局白石派出所副所长19377378189
庞文龙县应急局综合股工作人员 13788330525
唐锦兵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13207736188
罗立君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3014854818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派员参加。
第2组:负责界首镇、严关镇
组长:韩久忠 县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员:杨铁成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兼联络员,联系电话:15277799880)
蒋锦祥 县公安局界首派出所副所长18878306774
唐龙县公安局严关派出所副所长18277368257
文帮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8277331629
侯命生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3597037213
辖区镇人民政府、派出所派员参加。
第3组:负责溶江镇、华江乡
组长:黎波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18778358533
成员:刘贻 县公安局溶江派出所副所长(兼联络员,联系电话 :19377378780
梁祥华县公安局华江派出所副所长13517538515
谭琳宝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8378091579
黄翔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18277339998
潘永胜 县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13878368396
周能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8178380414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派员参加。
第4组:负责高尚镇、漠川乡
组长:杨迎军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四级高级警长13635156118(兼联络员)
成员:秦松林 县公安局高尚派出所副所长18278339201
黄翔县公安局漠川派出所副所长15878399456
刘丽娟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8775054561
黄海波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13471378696
张连明 县应急局二级主任科员 13768538058
杨恒 县应急局工作人员18877362883
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派员参加。
第5组:负责兴安镇、崔家乡
组长:张文兴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鄢龙凡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兼联络员,联系电
话:18977388691)
杨锡清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 13788339432
张 斌 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副所长19377379089
(共同负责兴安镇辖区)
蒋淞宇 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副所长18807730214
(共同负责兴安镇辖区)梁峰 县公安局崔家派出所副所长13788337918张银河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15277791528 陆吉敏 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18076799152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派员参加。三、工作内容(一)查处无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二)查处批发公司向有证经营户超量配送烟花爆竹产品和销售非法违禁产品、向无证经营户配送烟花爆竹产品、从无证非法生产厂家购入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三)查处经营户私自从无证批发者手中购进烟花爆竹产品、直接从生产企业购入烟花爆
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经营违禁烟花爆竹、销售“三无”
和伪劣质次产品、离店离柜流动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四)查处非法贩运和非法销售行
为;(五)查处超范围经营及经营伪劣烟花爆竹行为。(六)查
处在禁放区内非法销售、燃放烟烟花爆
竹行为。(七
)集中查处打击涉及冷光烟花和“钢丝棉
烟花”生产运输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冷光烟花、“加特林”等“网红”产品生产、经营、燃放行为。坚决打击取缔将钢丝棉等不属于烟花爆竹的易燃易爆
危险品用于燃放及相关生产、经营、运输行为,坚决取缔以“电子烟花”为名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禁生产销售规格、结构、药量、燃放形式等超标的产品,严禁向零售店和个人销
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将单体个人燃
放类产品经捆绑、组装改变燃放形式后销售。四、
车辆后勤保障(一)车辆安排:联合执法车辆由各组长单
位安排;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由县5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提供。(二)收缴非法违法烟花爆竹临时储存地点:5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仓库。(三)销毁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销毁,县应急管理局配合,联合执法相关部门参加。(四)后勤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合执法行动人员的伙食后勤保障。(五)各联合执法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廉洁自律,遵守党风廉政纪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6222522
),负责烟花爆竹
“打非治违”日常协调和数据资料整理收集等工作,由县应急局危化股股长王俊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杨迎军、鄢龙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
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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