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12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2022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安委〔2022〕14号)见附件1,明确了2022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14个方面的考核重点任务。2023年1月29日自治区安委办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桂安委办〔2023〕9号)见附件2。2023年2月10日桂林市安委办下发了《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2023〕6号)见附件3。县委、县人民政府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延伸抽查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对照《考核要点》进行了重点任务细化分工。现将《分工方案》及涉及部门单位名单(见附件4)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分工方案》查缺补漏,于2023年2月27日前完成所负责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将相关佐证文件资料按照安全生产、消防两类分别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迎考各项准备工作。
县安委办联系人:庞文龙,电话:0773-6222532,13788330525邮箱:gxaxyjjzhg@guilin.gov.cn。
县消安委办联系人:韦春良;电话:0773-6216119、19877328191;邮箱:xxfjydd@guilin.gov.cn。附件:2022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要点.zip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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