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2024年1-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1-7月份,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共3起,死亡3人,受伤0人,直接经济损失4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25%;直接经济损失减少55万元,下降55%;受伤人数持平。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1、工商贸企业事故2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2、其他企业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
3、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及社会消防、水上交通、农机、铁路路外等行业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态势情况及事故主要特点
1-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上升,受伤人数持平。
(一)全县1-7月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把较大事故防控放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层层传导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根本问题,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是聚焦问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坚决解决当前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清零。二要集中开展交通隐患治理,大力排查整治“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以及高速公路、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隐患,严管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无证驾驶、无证营运、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三要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百吨王”车辆和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等违法行为。四要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工作,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讲“五进”活动,并组织观看区内外道路运输领域典型事故案例,大力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建筑施工、工贸重点行业事故防控。高温汛期历来是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高发期、高危期。建筑施工领域,第三季度建筑施工进入施工旺季,要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针对高温天气,认人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与突出风险隐患,狠抓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脚手架、模板、拆除等危大工程安全监管,紧盯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高风险作业行为,切实管控风险、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反弹。工贸要全面加强事故易发多发的轻工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聚焦涉及有限空间企业、高温熔融企业和危化品使用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巡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抓好安全监管。
(三)做好事故统计报送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24小时内入库、7天内上报的要求,确保做到各类事故直报率达到100%。严格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在政府批复后14日内及时在系统上传,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内容续报完善有关事故信息。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依法开展事故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严肃事故统计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瞒报、谎报事故。
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