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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24年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24-03-29 17:00

兴安县2024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12月份,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共0起,死亡0人,受伤0。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持平。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及社会消防、水上交通、农机、铁路路外等行业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态势情况及事故主要特点

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持平。

(一)12月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狠抓责任措施

落实。当前,全县正处于复工复产集中期、季节性事故多发期,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狠抓各项责任措施落实。要深刻吸取近期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源头防控、筑牢安全防线;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生产安全防范工作,紧盯工贸、建筑施工、金属非金属矿山、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复工复产,烟花爆竹存放管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深入研究谋划实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防患未然,加强春季自然灾害防范应对。组织各部门对春季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和开展雨季灾害防范会商调度,慎终如始做好防范应对。结合春季祭祀、旅游活动频繁特点,加强森林防火宣传,严厉打击违规违法用火行为。抓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广泛开展灾害防范应对知识宣传提升人民群众避险避灾能力。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物资储备,遇到险情及时开展救援。

(三)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一是事故直报信息员要认真学习和执行新修订事故统计调查制度、精通统计业务,提高事故统计水平。严格把握信息24小时入库、7天上报”,确保事故直报率达到100%。按照“先行填报、调查认定、规范统计、严格核销”的原则,全力做好事故统计直报工作。二是应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相关行业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归口直报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落实事故直报统计要求,切实增强事故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兴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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