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月份,全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共4起,死亡6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14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75%;死亡人数增加5人,上升83%;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100%;直接经济损失增加2万元,上升0.01%。
一、分行业事故情况
1、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5人,受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2、其他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工矿商贸企业等高危行业及社会消防、水上交通、农机、铁路路外等行业领域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事故态势情况及事故主要特点
1-12月份,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均同比上升,生产安全态势严峻。
(一)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事故占比情况,经营性道路交通(运输、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县事故总量的75%、83%、100%;其他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33%、17%。
(二)全县1-12月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紧绷安全生产之弦,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2023年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各类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持续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切实落实责任的“牛鼻子”,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认真总结近年来各类典型事故教训,深入分析研判,着力从本质上提出解决各类问题的举措,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抓严各项防范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持续强化安全监督,抓好春节期间和岁末年初重点工作。岁末年初企业赶工期抢进度,春节期间交通繁忙、出行等活动大幅增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又复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紧盯看牢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等事故多发行业事故防控;深化危化品、非煤矿山、消防、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加强燃气以及烟花爆竹旺季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春运交通保障工作,加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等的衔接配合和安全监管,做好人流疏导,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效有序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好全市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三)做好事故统计直报收官工作。一是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2023)版》,制度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二是要认真做好2023年事故统计收官工作,完善事故信息和上传事故调查报告。进一步健全部门事故信息通报机制,确保辖区事故统计直报真实、及时、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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