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依据:
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市政〔2013〕95号)
申请条件:
桂林市行政区域户籍,年龄在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民政办。
办理流程
个人表格申请→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核实、公示(7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机构受理并初审(5个工作日内)→县级老龄办或民政部门审核(5个工作日内)→县级民政部门或老龄办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县级民政部门或老龄办将县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资金直接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审定合格的老年人账户。
监督举报电话:0773-2800575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