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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卢宇春

2022-05-19 17:13     来源: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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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卢宇春,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湖南安仁人,中共党员,南京陆军指挥学院自考法律法学专业毕业。

现任兴安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副处级)。历任桂林市国土资源局耕地保护科副科长、桂林市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兼),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桂林市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兼),桂林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办公室副主任(兼),荔浦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提名任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兴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和协调桂林市兴安生态环境局、兴安公路养护中心、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兴安汽车总站、南铁集团桂林车务段兴安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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