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兴安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永军,副主任蒋世语、韦辉及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徐登攀,副县长陈红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县人大各专(工)委的副职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兴安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草案)》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张永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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