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5年2月25日在兴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兴安县财政局 唐泓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就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查,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以来,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党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着眼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坚守为民理财初心,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组合使用多种政策工具,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固本培元、增强内生动能,财政运行稳中有进。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5%,同比2023年决算数(下同)下降6.39%。其中:税收收入25056万元,下降0.35%;非税收入23493万元,下降12.08%。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含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下同)226543万元、上年结余31865万元(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结余)、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1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426万元,收入合计324598万元。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1%,同比下降0.5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解上级支出36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641万元、年终结余29865万元,支出合计324598万元,收支平衡。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预备费执行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570万元,支出257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不可预见费用等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情况。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226543万元,增长5.84%,其中:税收返还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4.1%、专项转移支付增长24.06%。
3.“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共支出12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79万元,会议费支出163万元,培训费支出52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9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6%,同比下降76.14%,未达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执行数2521万元,与预算数29200万元相差26679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9760万元、上年结余193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581万元,收入合计101353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74%,同比下降13.33%,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政府专项债券支出29115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8153万元、年终结余21974万元,支出合计101353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7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6%;支出49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20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735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772万元,支出13571万元,当年结余820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33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5970万元,支出35970万元,当年结余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041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2024年自治区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4908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007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0795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24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48602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5409万元,占比21.69%,专项债务余额380618万元,占比78.31%。全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全县新增政府债券46063万元,均通过发行新增政府债券举借,其中一般债券1635万元,专项债券4442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教育、城乡冷链、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建设。
4.再融资债券发行及安排使用情况
2024年,全县发行再融资债券3194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3791万元、专项债券18153万元,用于化解各类债务本金。
5.政府债务还本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还本33794万元,其中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31944万元,统筹财政收入偿还1850万元。
6.政府债务付息情况
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付息115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57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3433万元,国际组织借款付息144万元),专项债务付息8008万元。
7.未来全县政府债券到期情况
2025年到期本金21107万元;2026年到期本金36650万元;2027年到期本金16050万元;2028年及以后年度到期本金410016万元。
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2024年预算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执行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据为准。
(五)2024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始终坚持把政治要求和政治标准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把握财政工作方向,努力提升公共财政保障水平,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各项重大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1.合力攻坚挖潜促收,努力做大财政总量
一是财政收入提质增效。准确把握财税收支变化趋势,找准短板弱项,逐项调度分析研判,注重精准施策,推动财税收入量质齐升,202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549万元。二是强力盘活国有资产。按照“能用则用、不用则售、不售则租、能融则融”的原则,全面盘活资产,腾出更多财力用于支持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2024年全县累计完成资产盘活总收益10113万元(其中售9137万元、租976万元)。三是全力向上争资争项。密切关注中央和区级政策动态,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6376万元,超长期国债资金5751万元,补充了我县重点领域基建资金的不足,发挥了政府投资对提振内需的带动放大效应。获得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542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62581万元,通过债务置换降低了化债压力,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巩固基层“三保”。
2.多措并举加强管理,助力财政提质增效
一是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全面规范预算执行,按序时进度下达指标计划,严格支付管理;严控预算追加,建立“单位申请、财政审核、政府审批”的机制,对于没有落实资金来源而形成支出的追加申请,一律不予受理;新增事项优先统筹使用单位现有资金和结余资金。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聚焦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三是持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能,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有关文件收回统筹使用。
3.加大统筹力度,提升保障能力
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加大预算执行强度,全年民生支出224219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1.41%,“三保”和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把基层“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强化三保资金来源保障,2024年全县三保累计支出144638万元,其中保民生支出59670万元、保工资支出81830万元、保运转支出3138万元。二是全年投入教育方面资金62641万元。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建设,安排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534万元,免保教费、免学杂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等194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营养膳食补助资金1987万元;共安排各类项目建设资金5979万元,涉及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各学段教学设施设备采购等,有效改善学校教学环境,促进教育全面、均衡发展。三是全年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资金57459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3833万元;安排城乡居民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资金9841万元;强化退役军人和残疾人保障工作,拨付各种优抚对象补助资金2729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863万元;统筹使用稳就业资金1364万元,推动我县就业创业和人才引育工作实施。四是全年投入卫生健康方面资金2540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年人均标准提高到67元,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03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2328万元;安排3028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投入527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药品零差价财政补助及特殊群体医药费。五是全年投入环保和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48221万元。安排资金16996万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林业、草原保护修复;安排城乡和乡镇环卫市场化3909万元;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295万元;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5504万元;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6840万元;社会服务设施建设1800万元;新型城镇化暨本级基建投资领域专项—县域特色产业培育资金2500万元;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3960万元;兴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篦冷机、立磨等设备能效综合提升项目273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687万元。六是全年投入农林水方面资金45851万元。安排各项农业专项资金20689万元,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级资金10673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惠农政策,全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00万元、粮油生产保障资金96万元、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416万元、中央和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13万元;投入2024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740万元修建农村村内道路(桥梁)、水利设施、人饮工程、文化设施等项目共计63个,极大的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及农村环境的改善。
一是强化“三保”风险应急处置,全面实施动态监控,及时发现问题,精准调度国库资金,坚决防范财政支付风险。二是严格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的审查监督,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科学调度预算资金,压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主体责任,牢牢守住不发生债务风险的底线。三是坚持“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原则,全年消化暂付款14318万元,保障财政平稳运行。四是密切政银合作,紧盯重点领域,强化金融领域风险监控,坚决防止各种金融风险发生。
各位代表,2024年我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十分突出:全县财源薄弱,财政经济运行乏力;“三保”压力巨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财政紧平衡状态短期内难以改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库款长期低位运行,财政支付风险不断加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不断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为兴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县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100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下降6.36%,与上年实际执行数48549万元相比增收1551万元,增长3.19%,其中税收收入30006万元,同比增长19.76%,非税收入20094万元,同比下降14.47%,非税占比40.11%。加上级补助收入1739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9865万元(一般债券和专项资金结余)、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900万元,预计总收入为263768万元。
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0261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下降2.58%,与上年实际执行数275407万元相比下降25146万元,下降9.13%。加上解上级支出2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507万元,支出合计安排263768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安排预备费25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安排“三公”经费1144万元,下降11%。其中公务接待费631万元,下降10%;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13万元,下降12%。
(3)安排“三保”预算154526万元,其中保工资79551万元,保运转4394万元,保基本民生70581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261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82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部分行政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及运转、乡镇及村干相关支出等(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4万元);
(2)国防支出159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9223万元,主要用于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员工资及运转支出(含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09万元);
(4)教育支出5630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人员工资、运转及学生资助补助、教育发展和质量提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49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2962万元,达到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数的1%;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8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发展、国家文物保护、场馆免费开放补助等方面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98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6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部门人员工资及运转、全县各单位社保类支出以及退役、困难群众、优抚、残疾人补助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7143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27438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系统人员工资及运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传染病防控、计划生育家庭奖扶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医疗救助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038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482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补助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098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4490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市管理监督局及其二层机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工资、运转及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24865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相关部门人员工资及运转、农业产业发展、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村综合改革、林业改革发展、水利发展、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828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2467万元,主要用于县交通运输局人员工资及运转、公路养护及建设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01万元);
(1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718万元,主要用于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工业园区管理中心及各水电站人员工资及运转;
(14)商业服务等支出123万元,主要用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员工资及运转;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87万元,主要用于县自然资源局人员工资及运转、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83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477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各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配套项目还本付息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99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粮油储备相关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41万元,主要用于县应急管理局、县地震监测中心人员工资及运转、地质灾害防治等支出(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6万元);
(19)预备费2500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3148万元;
(21)债务发行费1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全县预计政府性基金收入1399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347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36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197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000万元,预计总收入48336万元。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32326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年终结余6010万元,支出安排合计48336万元。
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3214万元,支出5487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33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5697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564万元,支出1622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33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16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8650万元,支出3865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无结余,年终滚存结余4041万元。
三、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5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改善民生,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完善预算安排和管理措施,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力度,坚决做到有预算有安排,无预算不安排。二是规范库款管理。结合“三保”清单,加大库款管理,防止资金长期沉淀,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三是量力而行做项目。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程序,强化提级审核,严禁不切实际、低效无序、超出财政承受能力铺摊子、上项目。
(二)坚持五个优先原则,兜实兜牢“三保”底线。一是牢牢守住“三保”底线。按照“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五个优先原则,及时足额保障“三保”,确保“三保”不留缺口。二是精打细算过日子。严格按五个优先顺序安排支出预算:“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事项支出,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其他支出。三是持续“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持续压减非刚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只降不增,集中财力保障“三保”,切实把宝贵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充分履行主责,发挥驱动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上级工作部署及聚焦殡葬、营养餐领域开展专项财会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管理。在预算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不断强化支出责任,科学规范评价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持续深化实体改革,提升国资国企实力。一是牢牢把握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目标。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推动国有企业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二是始终坚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原则要求,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促进党的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三是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的重点任务。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盘活存量,有序拓展增量,不断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放大国有经济整体功能。
(五)坚持防风险、守底线,努力营造安全环境。一是严格落实区市县化债一揽子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用足用好各类政策资源,加强债务全链条监管。二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坚决遏制新增政府债务,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三是组织开展高风险机构化险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全力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四是积极履行财会监督职能,纵深推进财会监督体系建设,扎实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各位代表,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做好新一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力以赴、奋勇争先,为加快建设最美兴安作出更大的财政贡献!
附件:附件1 :兴安县2025年政府预算(表一至表二十四)
附件2: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附件3:兴安县2025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