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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2019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9-02-06 10:09

兴安县2019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一、兴安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兴安县年初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三、兴安县政府债务有关情况说明

四、兴安县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关于兴安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 1月24日在兴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兴安县财政局     李芳

各位代表: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兴安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各位领导、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生态兴安、文化兴安、富裕兴安”的发展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化解经济下行新压力,保持了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2018年全县组织财政收入11489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长22.0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18万元,同比下降1.03%,财政收支保持了稳健运行。(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2743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388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400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5008万元、上年结余125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82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18万元、上解支出1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00万元(借新还旧),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4425万元,收支平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①2018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3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3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9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69%;非税收入完成52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05%。②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补助资金15538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375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974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8273万元。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一般预算支出2637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44%,同比下降1.03%。主要支出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59万元,同比增长25.59%;公共安全支出12637万元,同比增长21.77%;教育支出50358万元,增长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7万元,下降4.1%;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0880万元,增长7.38%;农林水支出25482万元,下降28.7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72万元,增长14.74%。预备费执行情况。2018年年初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在调整预算中动用了1770万元,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的开支,具体情况均已反映在预算调整相关支出科目中。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收入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9027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收入7259万元,完成预算的27.81%;上级补助收入1424万元;专项债务收入26000万元;上年结余4344万元。支出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9027万元。其中:当年基金支出261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4%;年终结余12860万元。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3301.9万元,完成预算的123.47%;支出74014.2万元,完成预算102.1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9287.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117.78万元。其中: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26.49万元,支出8168.14万元,当年结余1958.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8788.43万元;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3175.41万元,支出65846.06万元,当年结余7329.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7329.35万元。各位代表,以上报告的执行数均为快报数,具体执行情况详见预算草案,最终执行结果以决算数为准。4.债务情况
     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1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6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300万元。
2018年新增债务。我县2018年获得地方新增债券资金36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800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3600万元、专项债券26000万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矿粉产业园、妇保院建设等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2018年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截止2018年底,全县政府债务余额109198.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2958.49万元,专项债务36240万元。政府债务未超过自治区核定的债务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二)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1.财政解困持续推进。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思路,挖潜节流,多方争取筹措资金,基本保证全年财政工作的有序运行。一是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抓好现有税源和非税的征缴,全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14890万元,按可比口径增加16174万元,增长22.05%;加大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全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6168万元,同比增加4933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2018年共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155388万元,同比增加2809万元,增长1.09%;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36400万元,整合投融资资金用入基础设施建设149700万元。2.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全力保障民生资金投入。
2018年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绩效优先原则,县委、县政府带头,继续按上级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10%以上,金额达1305万元,并将压减的资金全部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达197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96%。重点用于支持脱贫攻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有力推动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一是扶贫政策的全面落实。2018年我县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671万元,主要支持78个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8个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2961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并为901户贫困户提供了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452户。二是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8年教育支出50358万元,同比增长1.09%。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普及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惠民工程。三是支持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2018年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7万元。目前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员4557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1188人;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119人,发放低保金499.7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006人,发放低保金2658.94万元;全面落实高龄人员津贴补助,发放高龄补助538万元;确保养老保险补助基金及时到位,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7667万元、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2325万元、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8116万元。四是加大对医疗卫生保障,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2018年财政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72万元,同比增长14.74%。重点是:确保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2018年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补助16514万元;投入4534万元全力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计生和卫生政策配套补助。3.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部署,继续推进了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将上年度结余资金12557万元及补充稳定调节基金25008万元,调入2018年一般预算统筹使用。对跨年度项目实行按年度实际进展情况,科学合理的安排预算资金,有效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沉淀,2018年收回结转结余指标66075.74万元。二是推进了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结合各部门的职能和工作计划,科学合理编制支出规划。三是继续推进了财政信息公开。2018年财政部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了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并将2017年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以及2018年财政预算、部门预算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除2个涉密单位外,全县71个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完成了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公开面达100%。4.严格落实积极财税政策一是全面落实国务院部署的关于再减税清费政策,确保了企业税负减、活力增、后劲足。二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的困境,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加大开发力度。三是落实了停征、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减轻企业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用负担,停征涉及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切实降低了企业成本。5.切实防范和化解了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完善了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了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按照自治区确定的额度,对全县政府性债务实行限额控制和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三是积极争取自治区政府债券资金的支持。2018年共获得债券额度364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800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3600万元、专项债券26000万元。通过使用新增一般债券资金,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我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缺口和兑付以前年度项目资金的欠款(其中:用于基础设施建设6648万元、偿还以前年度欠款152万元);专项债券支出22702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支出10121万元、矿粉产业园项目支出5885万元、棚改专项债券支出5992万元、妇保院专项债券支出704万元。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全面摸清全县政府性债务底数,并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三)落实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认真落实兴安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对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意见。按照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及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集中力量发展实体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突出抓好财源建设,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债务监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不断注重民生支出,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审议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按照县人大的审议意见,及时组织人员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县人大审查。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一)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9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面对目前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努力完成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财力支撑,确保2019年财政运转收支平衡。根据我县的财政经济形势,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区、市、县委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财政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强化支出规划约束;加强预算评审,强化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三保”优先,项目建设其次。确保工资发放、机关运转和民生底线后,集中财力用于重点建设项目。二是抓财税、促融资,逐渐缓解财政困境。一方面强化税收征管,全力挖潜堵漏,应收尽收,并加快对国有土地及国有资产处置;另一方面通过多种融资渠道,缓解财政“三保”支出压力或兑付以前年度项目工程欠款,大力争取上级部门的转移支付资金,增强财政的统筹调控能力。三是坚持底线思维、民生兜底。最大限度的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养老及医保问题。四是全面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编制政府经济分类支出预算,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六是继续坚持完善管理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二)一般公共预算草案1.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伴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和经济下行的压力,预计全县组织财政收入95360万元,同比减少19530万元,减幅17%,按可比口径增加5820万元,增幅6.5%,其中:税收收入71000万元,同比增加8596万元,增幅13.77%,占全县组织财政收入的74.45%;非税收入24360万元,同比减少28126万元,减幅53.6%,占全县组织财政收入的25.5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83%。
2019年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158万元,同比减少26232万元;加上税收返还740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6331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15332万元、调入资金5400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425万元,2019年预计财政总收入为207641万元。2.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207641万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8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8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中预备费安排情况。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2200万元,同比增加20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因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3.重点保障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投入。安排资金26783万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继续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提高教学质量水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投入。安排资金3468万元,围绕全域旅游发展,做好乡村旅游和精品旅游线路上的基础设施;挖掘兴安历史文化、农村特色民居,开发旅游特色产品,做长旅游产业链;进一步推进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社会保障和就业投入。安排资金43938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落实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强困难儿童、妇女、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关爱保护服务工作;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做好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投入。安排资金18651万元,主要用于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和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搬迁项目建设。
——“三农”投入。安排资金22877万元,主要用于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大力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村屯亮化、绿化和美化的提升,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升级版”。
——住房保障支出。安排资金6414万元,重点用于公租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安排79931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3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51万元、上年结余12860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安排79931万元,其中:当年支出安排22122万元、调出资金5400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90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810万元。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安排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580.45万元,支出33004.0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576.3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117.78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6694.17万元。其中:(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08.89万元,支出8536.54万元,当年结余2772.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1560.78万元;(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271.56万元,支出24467.52万元,当年结余-2195.96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133.39万元。(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9年我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共计1303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付息10786万元、专项债务还本付息2245万元)。我们将通过统筹资金安排归还到期债务的本息。
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安排情况,将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给我县的政府债券额度,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三、完成2019年预算工作的主要措施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努力解困财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攻坚战。(一)严格执行《预算法》,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财政运行困难问题。保证预算公开透明运行,有效提升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突出重点、主动作为,保证全年预算的正常实施。一是坚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钱跟事走、科学理财、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效益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严格坚守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管理流程,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严格政府采购管理,禁止无预算采购或超预算采购,确保全年预算的正常实施,保证财政资金的绩效水平。严肃财经纪律,增强预算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严禁安排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超财力的项目。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力,防止财政运行困难状况进一步蔓延。(二)依法征管,培植优质财源,提高税收质量。狠抓财源培育和税收征管。分税种、分行业逐一进行排查摸底,利用大数据平台,抓好现有重点税源分析和主体税种的有效监管,做到应收尽收,切实做好重点纳税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同时,下大力气、用好用活相关政策,全力引进乡村振兴、承接产业转移、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的企业落户兴安,夯实税源培植基础,为兴安的发展提供税收保障,切实改善税收质量。(三)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确保民生项目持续推进。保障全县经济建议发展的需要,用好用活政府债券政策,密切关注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自求平衡等专项债券,乡村振兴、学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走向,科学研制,把准政策要点,积极争取债券资金,确保全县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及相关民生项目的有序推进。(四)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杜绝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全力完成上级2019年布置的化解债务风险目标任务。一是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隐性债务增量;二是严格按照隐形债务化解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化解隐形债务;三是积极推进平台公司的转型,做到全县隐形债务总量不增加,存量逐年减,底线不突破,确保不发生政府性债务风险。(五)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闲置资产的盘活与处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大力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做到统筹安排、定向投放、合理使用,集中力量办大事。为了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新形势,盘活和利用闲置国有资产管理必须与时俱进,大胆创新,把管理、经营与推进改革和县级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处置小组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制度,通过清产核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以及“财政统一报表”的编制,初步掌握各单位、企业资产的基本情况,针对闲置土地和国有资产,做到依法清理、依法处置,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为建设“三个兴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兴安县年初预算转移支付情况

2019年我县共获得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78645万元(不含返还性收入),同比减少33421万元,减少29.8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3313万元,同比增加2435万元,增长4%;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5332万元,同比减少35856万元,下降70%。我县已将上级提前转移支付资金全额纳入2019年政府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真实性,确保提前下达资金安排到位。

三、兴安县政府债务有关情况说明

一、政府债务限额

经上级财政部门核定我县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1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76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为36300万元。2019年全年政府债务限额上级财政部门尚未核定。

二、政府债务余额

2018年,我县政府债务余额决算数109198.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72958.4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6240万元。我县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政府债务限额以内,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三、政府债券收入及安排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月20日,我县暂未发行政府债券。

四、政府债务还本

2019年,我县预计减少债务本金(含置换、核销等)2890万元,其中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到期的政府一般债券190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资金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990万元,

五、政府债务付息

2019年,我县预计支付债务利息1601.8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256.32万元,专项债券付息1345.56万元。

四、兴安县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兴安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共计1657.5万元,同比减少139.5万元,减少7.8%,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902.6万元,同比减少53.3万元,下降5.6%。主要是厉行节约,用于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754.9万元,同比减少86.2万元,同比下降10.2%。主要是逐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预算费用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预算0万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