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3日兴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兴安县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
兴安县财政局 李 芳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大力支持下,我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稳定增长的原则,积极开展各方面工作,全力支持我县社会经济的协调、平稳、较快发展。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加强税收征管,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优化支出结构,优先安排教育、医疗、公共安全等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各项支出,促进和谐发展。坚持讲求效益,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2018年度财政决算已经自治区和桂林市财政部门审核。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148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8219万元的106.16%,较上年同期127064万元减少12174万元,下降9.58%。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79390万元,占调整预算73280万元的108.34%,较上年同期96495万元减少17105万元,下降17.73%。上划中央两税、所得税完成270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911万元,同比增幅16.88%;上划自治区四税、环境保护税收入84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19万元,同比增幅13.76%。
全年财政总收入289224万元,其中: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39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69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79%,比上年减少6777万元,下降20.1%;非税收入52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4.05%,比上年减收10328万元,下降16.44%); ②上级补助收入15822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375万元、一般性转移收入825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267万元);③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400万元;④政府性基金调入3642万元;⑤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8万元;⑥上年结余收入1255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从决算情况看,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22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05%,比上年减少17959万元,下降5.85%。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7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44%,同比减少2747万元,下降1.03%;②上解上级支出962万元;③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00万元;④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1万元;⑤年终结余1968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9773万元,增长25.6%。主要是因为2018年公务员调资、事业单位增量绩效等造成该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126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259万元,增长21.8%。主要是因为公检法系统调整了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及执行津贴。
(3)教育支出503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545万元,增长1.1%。
(4)科学技术支出10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比上年减少506元,下降32.03%。根据大协议中相关规定返还兴安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的技改款减少。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2%,比上年增加60万元,增长1.87%。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9%,比上年减少1522万元,下降4.1%。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87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比上年增加4351万元,增长14.7%。
(8)节能环保支出29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7%,比上年减少585万元,下降16.7%。
(9)城乡社区支出3088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123万元,增长7.38%。
(10)农林水支出254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4%,比上年减少10281万元,下降28.8%。主要是因为兑付2017年扶贫资金,导致基数过大。加之2017年村级一事一议资金做权责发生制列支,2018年该项资金未做权责发生制列支,从而导致该项支出减少较多。
(11)交通运输支出55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0.3%,比上年减少3454万元,下降38.4%。主要原因是2017年由于项目竣工,县财政及时兑付了西绕路工程款等项目资金导致基数较大。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470万元,下降58.8%。主要是因为2017年一是信能公司支付了工业园区前期项目经费1000万元,二是经建公司支付第三小学后期基础设施建设2000万元。2017年这两项一次性支出数额大,导致2018年支出降幅较大。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830万元,下降37.2%。主要是因为2017年支付了灵渠(南渠)一期修缮工程征地拆迁款,以及支付了乡镇旅游厕所和游客高铁集散中心款项,导致今年商业服务业支出减少。
(14)金融支出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41万元,下降87.2%。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4.7%,比上年减少1553万元,下降45.6%。原因是2017年及时兑付了历年土地整治相关支出,导致2017年基数较大。
(16)住房保障支出48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9.3%,比上年增加726万元,增长17.8%。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76万元,下降22.7%。
(18)其他支出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下降95%。
(19)债务付息支出22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865万元,增长60.7%。因为2017年新增了一般债券21700万元,从而导致利息支付增长。
(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54.6%。主要因为2017年全县一般债券收入21700万元,而今年是6800万元,从而导致发行费下降。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289224万元,总支出26954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683万元,扣除结转下年专项支出19683万元,净结余为0。
3.转移性收支情况
转移性收入主要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18年我县转移性收入为158227万元。
(1)返还性收入7375万元,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869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817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573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2116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收入8258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069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691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05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5246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84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60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4417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919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486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761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转移支付收入141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67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901万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917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7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08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031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267万元,主要有:教育188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4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5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086万元、农林水1729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4007万元、住房保障15840万元等。
转移性支出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2018年,我县上解上级专项支出为962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支出42万元(出口退税专项上解支出42万元);专项上解支出920万元(①定额专项上解490万元;②集中城建税上解60万元;③粮食风险基金上解198万元;④直管县对市上解127万元;⑤其他上解4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027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完成72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000万元,上年结余4344万元。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809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167万元,调出资金3642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9218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当年基金收入6246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7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2687万元。当年基金支出5941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9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141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3051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7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6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9881万元,其中: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6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269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结转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763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6113万元、专项债务10240万元)。
2018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12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6600万元、专项债务36300万元)。
2018年获得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36400万元(其中:专项债务资金26000万元、一般债务资金10400万元)。
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600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债务还本支出。本年采用其他方式化解债务本金420万元,原因是用置换债券置换外债导致的汇率差。
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957 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333万元、专项债务36240万元),在债券限额以内。
二、2018年财政决算有关情况说明
(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2017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5008万元,2018年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08万元,年末安排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1万元,2018年末余额1261万元。预算周转金260万元,为历年滚存结余,2018年无增减变化。
(二)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预备费规模为2000元,报县人大批准后动用1770万元,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主要支出科目是:“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0万元用于县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收回赔偿款、“212城乡社区事务”1300万元用于经建公司新城区B区基础设施建设、“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万元用于产业振兴及技术改造。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170.89万元,较上年1306.46万元减少135.57万元,下降10.3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83.89万元,较上年725.61万元减少41.72万元,下降5.75%;公务接待费487万元,较上年580.86万元减少93.86万元,下降16.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结构分析。
2018年税收收入269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9%,比上年回落1个百分比;非税收入524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6.1%,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分布结构基本与去年持平,主要是全县因为持续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等原因,致使税收收入占比较低,收入质量不高。
2018年全县可用财力主要来源是转移支付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特别是主要依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为了提高库款保障水平,降低支付风险,应继续努力提升县级创收能力,提高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占比。
全县涉及稳增长八项支出完成215334万元,同比增长8.3%;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房等民生支出达到197677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比较上年回落3.4个百分点;其他非民生支出66041万元,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25%,同比上年上升3.4个百分点。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强抓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政策性减收扩大等多重因素带来的困难挑战,一是全面强化收入组织。围绕新形势下我县财源建设的新特点,着力构建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机制完善的收入组织新体系,通过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确保各项税费应收尽收,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9亿元。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确保税收及时入库,2018年全县非税收入完成5.2亿元。三是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努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170.89万元,较上年1306.46万元减少135.57万元,下降10.38%。
(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改善民生持续用力。一是加大扶贫力度,推进脱贫攻坚,2018年我县财政投入专项扶贫资金5,671万元,主要支持78个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8个集体经济光伏发电项目、2961户贫困户发展生产,并为901户贫困户提供了小额扶贫贷款贴息,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452户。二是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我县2018年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财政投资200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384万元、自治区财政1013万元、县财政配套608万元。三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民生政策,2018年安排教育项目建设资金3,194万元,累计拨付教育民生支出4,114.48万元。健全了从学前教育到职业教育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和贫困生资助体系,受益学生达4.85万人次。四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方面支出35637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加强低保、优抚对象、残疾人和残疾军人待遇落实,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三)积极进行财政资金盘活。加快推进预算单位存量资金清理工作,加强资金监管与盘活,按照县人民政府的文件要求,2018年加强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累计82个单位,共上报了开立的银行账号457个,涉及9个商业及专业银行,资金78,196.9万元。经甄别有320个账户需保留,有137个账户需撤销,现已撤销账户68个,纳入支付局资金7,683.19万元,缴入国库145万元,共计7,828.19万元。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提升工作效能。
1.强化预决算公开。按上级文件规定,及时对2017年财政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在政府网站及全县“三公”经费的公开,公开率100%。
2.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做好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评审工作,强化评审中介机构库管理,规范和完善评审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评审中心2018年累计评审项目234个,送审金额7.02亿元,核减金额0.4亿元,核减率为5.7%。评审的项目包括建筑物、交通、水利、市政、及其他等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扩大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不断拓展政府采购规模,完善网上商城建设,完成采购金额34865万元,节约资金1887.5万元,节约率为5.14%。
五、财政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仍然持续、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加大、支出压力不断增加、政府债务管理责任加重的复杂形势,全县财政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收入结构单一,税收收入以海螺水泥、房地产业及旅游业支撑为主,新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税收贡献率不高。税源基础不牢,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政策性减税因素较多。今年以来我县工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工业效益持续低迷,由于税源构成不够理想,一次性税源较大,税收可持续性不强。地方经济增长压力大,企业经营困难增多,地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不明显,新增税源有限。第二产业增速持续回落、第三产业增幅有限、房地产市场交易萎缩,原有税源不增反减。
(二)由于财政收入质量总体不高,财力的增长赶不上支出增长的需要,加上公务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增资、社会保障和教育、科技、农林水刚性支出需要落实,上年结转下来的专款需要兑付。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运行压力巨大。使得我县财政支出压力极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在地方可用财力吃紧的情况下,随着重点项目工程建设,要确保各项资金足额到位,使得我县财政支出压力极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直接制约着财政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高。
(三)可用财力有限,财政资金调度极为艰难。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继续呈负增长,非税收入基本上按比例返还给单位,县本级可调控的财力很少。与此同时,民生工程配套及县内重点工程资金需求量逐年递增,加大了县级财政的压力,致使我县财政资金调度极为艰难。
(四)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截止 2018年我债务余额为37.38亿元,从2019年起到2028年是我县偿债高峰期,而县级财力非常有限,全县面临严峻的偿债压力。
六、2019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2019年是脱贫攻坚巩固之年,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关键之年,全县财政工作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要求,拟定2019年的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抓好县级财源建设。加快培植优质财源,建立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营造营商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类似中储能设备、风电塔筒、华润置业等大型企业落户兴安,还要助力企业发展。通过实行县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切实做好重点纳税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促进企业增效、财政增收。同时,创新思维解决部分企业、项目在兴安产生税收而不在兴安纳税的问题,做到应收尽收,避免流失。此外,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的产业链建设,完善碳粉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等,提高各产业税收贡献度。
(二)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项目补助资金,着力在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资金、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特殊困难县补助资金争取力度等方面集中发力。积极向财政厅汇报我县目前财政运行状况,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置换债券资金,以确保全县项目配套资金和债务缓解。
(三)做实财政收入。降低非税收入占比,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做大可用财力规模。鉴于兴安县财政一次性收入占比极高的现状,在每年制定财政收入目标时逐步降低财政收入目标任务,逐步消化历年一次性收入,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做大可用财力规模,有效缓解目前财政运行困境。
(四)压缩行政成本。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完善财政预算体系,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严格落实县四家班子带头厉行节约的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压缩一般性支出10%以上,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项目。
(五)认真做好项目资金谋划。严格控制新增项目资金来源,认真梳理项目类别,着重考虑绩效考评项目和必做项目,以减轻财政负担为重点考虑方向。
(六)加强监督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本身要落实主体责任,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同时,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征管行为,强化收入质量监督管理。财政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坚决贯彻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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