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兴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兴安县2019年财政决算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县2019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我县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履职担当,全年财政收支目标圆满完成,全县经济社会运行总体平稳。
一、2019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
1.收入方面。2019年组织财政收入完成115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4950万元的100.05%,较上年同期114890万元增加116万元,增长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049万元,占调整预算78383万元的103.4%,较上年同期79390万元增加1659万元,增长2.1%。
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完成648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6000万元的98.26%,同比增加2450万元,增长3.93%。主体税种中:增值税完成26212万元,下降15.18%,企业所得税完成20956万元,增长28.79%,个人所得税完成1835万元,下降38.37%。非税收入完成501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8950万元的102.46%,同比减少2334万元,下降4.45%,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88%,较上年下降4.23个百分点。。
从收入级次看:上划中央收入完成2684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203万元,下降0.75%;上划自治区收入完成71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收1314万元,下降15.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04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659万元,增长2.1%。
2019年财政预算总收入317238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049万元,增长2.1%;上级补助收入1729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300万元、调入资金37000万元、上年结余19683万元、上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1万元。
2.支出方面。2019年财政总支出317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88805万元,同比增加25087万元,增长9.51%;上解支出137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00万元(再融资债券)、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77万元,收支平衡后结转下年10382万元。
支出按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95万元,下降31.2%;公共安全支出12837万元,增长1.58%;教育支出58837万元,增长16.84%;科学技术支出1258万元,增长17.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50万元,增长21.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00万元,增长38.06%;卫生健康支出34565万元,增长2.05%;节能环保支出5884万元,增长101.71%;城乡社区支出45851万元,增长48.48%;农林水事务支出26942万元,增长5.73%;交通运输支出2383万元,下降56.9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41万元,下降44.5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19万元,下降62.93%;金融支出29万元,增长383.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78万元,下降36.32%;住房保障支出6326万元,增长3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4万元,下降30.7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65万元(2019年新增科目);债务利息支出2622万元,增长14.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6万元;其他支出3万元。
支出按经济分类为: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91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54%;商品服务支出233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机关资本性支出853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56%;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及资本性补助39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3.7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06%,对企业补助36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07%;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465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1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6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91%;其他支出27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6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8346万元,其中:当年收入完成431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2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2500万元,上年结余9218万元。
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支出98346万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047万元,调出资金37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90万元,收支相抵后,年末政府性基金结余730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当年基金收入4594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4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531万元。当年基金支出4328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9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4296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664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4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3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254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21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504万元。
(三)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8年结转我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0957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3333万元、专项债务36240万元)。
2019年自治区下达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58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0000万元、专项债务78800万元)。
2019年获得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47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资金5300万元、专项债务资金42500万元)。
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89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90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90万元。
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400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6254万元、专项债务77750万元),在债券限额以内。
二、2019年财政决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财政重点支出情况
2019年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八项重点支出241427万元,占比83.6%,同比增加26093万元,增长12.12%,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995万元,同比减少14964万元,下降31.2%。主要是在“保工资、保基本民生”前提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监管,降低行政成本。
2.公共安全支出12837万元,同比增支200万元,增长1.58%。主要是用于业务装备及办案经费、看守所和拘留所给养、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经费及天网工程等建设。
3.教育支出58837万元,同比增支8479万元,增长16.84%。主要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学前教育发展、特岗教师工资、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以及校舍维修改造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等。
4.科学技术支出1258万元,同比增支184万元,增长17.13%。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200万元,同比增支13563万元,增长38.06%。主要是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补助、优抚对象补助等方面。
6.卫生健康支出34565万元,同比增支693万元,增长2.05%。主要是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患者医疗扶助兜底及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医疗机构厕所等建设,为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等。
7.节能环保支出5884万元,同比增支2967万元,增长101.71%。主要增加城乡环卫一体化、海螺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垃圾、双女井溪改造提升项目。
8.城乡社区支出45851万元,同比增支14971万元,增长48.48%。主要是加大对城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投入力度。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10.83万元,较上年1170.89万元增加239.94万元,增长20.49%(增长主要原因是公检法司购置执法车辆)。其中:因公出国0.68万元,同比增加0.6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968.73万元,较上年683.89万元增加284.84万元,增长41.65%;公务接待费441.42万元,较上年487万元减少45.58万元,下降9.36%。
(三)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261万元,2019年年初预算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1万元,年末安排增加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777万元,2019年末余额14777万元。预算周转金260万元,为历年滚存结余,2019年无增减变化。
(四)上级补助收入、预备费等情况
2019年上级补助收入17294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74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0.39%;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0659万元,增长58.2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4882万元,下降48.9%(主要是因为上级调整转移支付下达政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本级预备费年初安排2200万元,实际支出2200万元。
三、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我们努力克服经济增长放缓、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影响,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有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一)突出聚财生财,努力增加可用财力。一是强化收入征管。一方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可是降低实体经济运营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多次召开收入征管会议,协调督促做好收入征管工作。 在各征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全面完成。二是积极向上争取。主动向上汇报全县财政困难情况,当年新增转移支付 14718万元,上级下达各类转移支付 172945万元,重点用于教育事业发展、农业生产发展、工业产业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新增债券45900 万元,再融资债券1900万元,用于棚户区改造、桂兴村标准厂房建设等项目,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以人为本,持续加力民生投入。全面梳理民生政策,精细编制财政预算,将财力配置向民生领域倾斜。2019年财政民生支出237307万元,较去年增加39630万元,增幅20.05%,占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17%。一是加大精准扶贫投入。全年全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8042.31万元,其中,支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96个,投入3447.48万元;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4438户,产业奖补资金771.38万元,覆盖率达96%;获得国家小额扶贫信贷贴息915户,贷款贴息134.63万元;补助“雨露计划”学生1147人/次,补助金额140.08万元。二是足额落实各项教育民生政策资金。全年安排教育资金58837万元,拨付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994.43万元;高中、中职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207.13万元;贫困学生生活救助1246.88万元,受益学生达4.771万人次。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年拨付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费12690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24600万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939.14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8300万元;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1210万元;发放全县困难群众救助资金6361.54万元,发放27.26万人次;发放退役军人生活、优抚、医疗等补助资金2601.65万元,发放3973人次;发放失地农民生活补助资金864万元;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579.5万元;发放残疾人事业相关资金共计133万元。除此之外,我们还大力筹集资金,补发2017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资金2300万元,补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城乡医疗补助资金930万元,补助54337人次,补发卫生系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4年至2018年职业年金778万元。
(三)多措并举,努力完成今年政府还本付息任务。一是积极筹措资金还本付息。2019年,我县共还本付息32435.65万元,其中显性债务还本付息7375.93万元,隐性债务还本付息25059.72万元(其中财政支付13435.73万元,融资资金列支8378.83万元,单位垫付财政后返还3245.16万元);二是通过与农行、农发行和农合行等金融机构协商,对2019年下半年到期和2020年即将到期的12367万元债务进行展期或调整还本计划,从而有效的缓解了财政的偿债压力,大大降低了我县债务风险。通过与农行、农发行的沟通协调,调整了西绕路、湘江左岸和右岸的还本计划,原本三个项目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需还本6367万元,调整后还本金额为728万元。不仅如此,按照调整后的还本计划,这三个项目近几年的还本压力都得到了较大缓解;通过与邮储行、农合行的沟通协调,完成对邮储行2019年9月到期的3000万元债务进行展期,对农合行2020年2月到期的3000万元债务展期也达成初步共识;三是通过与农发行的积极沟通协调,同意2019年11月到期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本金1383万元从贷款本金中支出,再次减轻了财政压力。
(四)理财水平显著提升。一是启动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运用到2020年预算安排中,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通过强化项目投资评审、扩大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做好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的编审、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和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等工作,2019年全县完成财政评审项目200个,送审投资额77868.96万元,审定投资额70855.57万元,净核减额7013.39万元,核减9.01%;政府采购预算为35295.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1820.26万元,节约采购资金3475.37万元,节约率为9.85%,比上年增长4.71个百分点,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对全县财政资金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近年来,国家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困难,虽然自治区转移支付力度不断加大,但可用财力十分有限。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民生政策落实、债券还本付息等各类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特别是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等资金投入持续增长,支出缺口巨大,财政保障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2020年工作计划
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财为政服务”理念,积极采取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全面绩效”的目标,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一)积极组织收入。强化税源管控,确保税收足额入库。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土地整治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二)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管理。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优化部门支出结构,持续强化“三公” 经费和会议费管理,将节约的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企业扶持等经费保障。结合“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整合现有专项资金及部门项目支出,对专项进行清理整合,改变财政项目资金安排低小散现象。完善与审计、巡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协同效应。
(三)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落地实施,将更多的资金资源集中到服务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加强对执收单位监督,提高非税资金结算效率。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效率,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四)进一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完善预算目标有编制、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应用结果有问责的运行机制。力争到2022年,全县基本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提高。推进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将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
(五)防范运行风险。加强预算执行动态分析监控,及时发现解决财政运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增量,逐步化解存量,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推进财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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