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2023年政府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兴安县及本级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33.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33万元,下降3.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预算1433.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4.33万元,下降3.0%。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我县不安排出国学习考察,预算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779.5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4.11万元,下降3.0%,主要是法院、检察院预算上划桂林市本级统一管理,公务接待费减少;党政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降低运行成本。预算费用用于安排我县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费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435.3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8.55万元,下降30.2%,主要是法院、检察院预算上划桂林市本级统一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党政机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降低运行成本。预算费用主要用于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218.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8.33万元,增长336.7%,主要是公车服务所新增7辆皮卡车用于各乡镇消防等应急救援工作;纪委新增2辆执法执勤用车;应急局应上级要求配置1辆应急管理指挥车;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增4辆执勤用车,保障业务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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