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情况
(一)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桂财预【2019】104号)的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以兴财〔2019〕25号制定了我县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
(二)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项目安排、投资总规模等情况
2019年自治区安排了16个项目,共补助1917万元,项目投资总额1917万元。其中:桂财预〔2018〕252号安排7个项目,补助779万元;桂财预〔2019〕105号安排9个项目,补助1138万元。
(三)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将指标下达项目单位,要求单位上报资金使用计划,资金按项目、按计划、按进度拨付。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拨付项目资金1014万元。1、兴安县崔家乡高泽圩片区安全饮水建设工程项目、漠川乡显里小学至牛塘岭道路扩建硬化建设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补助资金80%,分别为拨付120万元、110.4万元,审计结算报告尚未出来,资金还未拨付完毕; 2、一次性湘江战役遗骸收殓保护工作经费项目8个,项目资金1000万元,目前均已完工,已拨付补助资金733.6万元,但由于以上项目审计结算报告尚未出来,资金还未拨付完毕;3、兴安县溶江镇金石文甲洞红军烈士墓连接道路工程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32.26%,拨付资金50万元; 4、兴安县漠川乡艳林村冲水塘至毛坪道路扩建及硬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工,由于施工单位没有做好相关材料,资金未拨付;5、兴安县高尚镇尚义谭美田村村道及护坡工程均已立项并已施工;6、界首镇苏家当岭至大花洲进村道路路基建设项目、兴安镇三桂东村至魏家、陈家道路工程建设和湘漓镇义和村委大槽至焉家进村道路硬化一期工程,正在进行财政投资评审阶段。
截至目前为止,全县16个革命老区项目,已有11个全部竣工(分别为漠川乡显里小学至牛塘岭道路扩建硬化建设、兴安县漠川乡艳林村冲水塘至毛坪道路扩建及硬化建设、兴安县崔家乡高泽圩片区安全饮水建设工程、光华铺红军烈士陵园修缮保护项目、光华铺红军烈士陵园遗骸集中安放点修缮项目、光华铺阻击战战场遗址修缮、兴安县溶江镇金石文甲洞红军烈士墓就地修缮保护项目、溶江大风坳红军烈士墓就地修缮保护项目、华江水埠红军烈士墓就地修缮保护项目、华江无名小红军烈士墓就地修缮保护项目、漠川协兴江头山麻园边无名红军烈士墓就地修缮保护项目);1个项目已完成70%左右(兴安县溶江镇金石文甲洞红军烈士墓连接道路工程);1个项目已立项并已施工(兴安县高尚镇尚义谭美田村村道及护坡工程);3个项目正在做前期工作(界首镇苏家当岭至大花洲进村道路路基建设项目、兴安镇三桂东村至魏家、陈家道路工程建设和湘漓镇义和村委大槽至焉家进村道路硬化一期工程)。
二、绩效评价指标自评分析
为确保革命老区专项资金能够专款专用,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由乡镇政府申报项目,通过局班子讨论研究申报项目可行性,并决定申报项目及时向上级部门申报。自治区批复后,与项目单位乡镇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并建立工程监理制度,按规定进行项目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审计、竣工验收等程序。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资金,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我局将剩余资金拨付到位。项目实施后实现了预定的绩效目标,项目依据充分,符合全区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要求。项目按期完成,并有效改善了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受益人数达到了项目实施地的100%,使老区群众享受到长期的经济、社会受益。
兴安县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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