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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28 15:25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桂林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组织起草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

2. 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促进大中专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3.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自治区、桂林市关于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 负责拟订全县专项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5.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6. 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外国专家来本县工作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7.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措施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8. 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工作。规划建立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指导全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职权。

9. 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0.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行政机构主管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二层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其中:

1. 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内设股室8办公室、②就业和社会保险管理股、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④工资福利和退休股、⑤专业技术管理股、⑥仲裁和劳动关系股、⑦法律法规和工伤认定股、⑧劳动保障监察股。

2. 兴安县社险事业管理中心,参公事业编制。

3. 兴安县就业服务中心,参公事业编制。

4. 兴安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参公事业编制。

5. 兴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公事业编制。

6. 兴安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31,011.2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130.63

二、外交支出

3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3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5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八、其他收入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30,875.5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39

77.4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130.6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4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58.3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1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2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3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4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5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6


本年收入合计

27

31,141.91

本年支出合计

57

31,141.91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8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总计

30

31,141.91

总计

60

31,141.91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 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1,141.91

31,141.91






2080101

行政运行

269.55

269.55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94

87.94






2080103

机关服务

1.06

1.06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51.50

51.5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95.36

95.36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90.30

90.30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3.34

13.34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05.26

405.26






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19.62

19.62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1.45

31.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0.23

90.2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37

45.37






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9,420.00

19,420.00






2080701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00.00

100.00






2080702

职业培训补贴

80.00

80.00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780.98

780.98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306.27

306.27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39.00

39.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00.00

200.00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0.98

0.98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6,318.25

6,318.25






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6.00

66.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3.11

2,363.1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35

37.3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22

3.2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6.85

36.85






21219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63

130.6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8.30

58.3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1,141.91

2,812.48

28,329.44




2080101

行政运行

269.55

269.55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94

87.94





2080103

机关服务

1.06

1.06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51.50

51.5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95.36

95.36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90.30

90.30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3.34

13.34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05.26

405.26





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19.62

19.62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1.45


31.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0.23

90.2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37

45.37





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9,420.00


19,420.00




2080701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00.00

100.00





2080702

职业培训补贴

80.00

80.00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780.98

780.98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306.27

306.27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39.00

39.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00.00

200.00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0.98

0.98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6,318.25


6,318.25




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6.00


66.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3.11


2,363.1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35

37.3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22

3.2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6.85

36.85





21219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63


130.63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8.30

58.3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1,011.2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130.63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30,875.57

30,875.57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77.42

77.42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30.63


130.6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58.30

58.3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31,141.91

本年支出合计

59

31,141.91

31,011.28

130.6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0.00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31,141.91

总计

64

31,141.91

31,011.28

130.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31,011.28

2,812.48

28,198.81

2080101

行政运行

269.55

269.55


2080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7.94

87.94


2080103

机关服务

1.06

1.06


2080104

综合业务管理

51.50

51.50


2080105

劳动保障监察

95.36

95.36


2080106

就业管理事务

90.30

90.30


2080107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

13.34

13.34


208010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405.26

405.26


2080112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19.62

19.62


2080199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31.45


31.4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0.23

90.2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5.37

45.37


2080507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19,420.00


19,420.00

2080701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100.00

100.00


2080702

职业培训补贴

80.00

80.00


2080704

社会保险补贴

780.98

780.98


2080705

公益性岗位补贴

306.27

306.27


2080713

促进创业补贴

39.00

39.00


2080799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00.00

200.00


2080803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0.98

0.98


20826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6,318.25


6,318.25

2083001

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6.00


66.00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63.11


2,363.1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37.35

37.35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3.22

3.22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6.85

36.85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58.30

58.3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760.4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67.8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287.32

30201

  办公费

67.09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64.42

30202

  印刷费

1.11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122.37

30203

  咨询费


310

资本性支出


30106

  伙食补助费

5.85

30204

  手续费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7

  绩效工资

59.43

30205

  水费

0.8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9.39

30206

  电费

8.93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5.37

30207

  邮电费

6.3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40.57

30208

  取暖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6.13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698.36

30211

  差旅费

38.95

31008

  物资储备


30113

  住房公积金

58.3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9

  土地补偿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50

31010

  安置补助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42.93

30214

  租赁费

0.03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84.19

30215

  会议费

0.59

31012

  拆迁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6

  培训费

2.32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5.06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4

  抚恤金

2.71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5

  生活补助

54.33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317.17

399

其他支出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0309

  奖励金

100.00

30229

  福利费


39909

  经常性赠与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9910

  资本性赠与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294.38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4.15

39999

  其他支出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2.76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3.76




人员经费合计

2,344.62

公用经费合计

467.8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30.63

130.63


130.63


2121999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30.63

130.63


130.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5.06





5.06

5.06





5.06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兴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31141.9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141.9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42.66万元,下降4.4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011.28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88.29万元,下降4.58%主要原因是社保中心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下降、减少了办公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0.63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63万元,增长53.68%主要原因支付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工程欠款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5.经营收入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经营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其他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上年结转和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31141.9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1141.91万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42.66万元,下降4.4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0875.57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补助支出、开展业务活动时产生的办公经费、培训费,支付在编人员工资及缴纳社会保险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发放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54.83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是2024机关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增加财政拨款数因此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77.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0.36万元,下降11.80%,主要原因是2023年支付了往年财政未及时拨付医疗补助

3.城乡社区支出130.6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63万元,增长53.68%主要原因支付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工程欠款

4.住房保障支出58.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3.1万元,下降28.38%,主要原因是用于缴纳本单位在职职工2024年住房公积,因财政未拨完当年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导致决算数下降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余分配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11.28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488.29万元,下降4.58%。其中:基本支出 2812.48万元,项目支出28198.81万元。

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141.9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4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0875.57万元,支出决算为3087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就业相关补助支出、开展业务活动时产生的办公经费、培训费及各类参保人员缴“三险一金”、退休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工作。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费、在职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3万元,支出决算为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3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2.4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76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6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以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8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支出。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30.6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63万元,增长53.6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0.63万元。

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13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13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3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部门决“三公”经费支出统计口径(附表9同)调整为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请各单位按此口径进行预决算、上下年数据的对比。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58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在上年决算支出情况的基础上减少了部分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6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2.58万元,原因是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在上年决算支出情况的基础上减少了部分接待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9次,565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8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 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74.33万元,降低36.96%。主要原因是: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公益性岗位人员数量减少,需要支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下降。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中政府采购相关数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5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35563.38万元,执行数30122.19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二等。从评价情况来看,这些项目保障本单位的日常支出、正常运行、支付各项就业补助支出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54个,项目支出总额30122.19万元。其中,本级项目54个,本级项目支出30122.19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5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3871.3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26%,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2.85%45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26241.07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87.12%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4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9.79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7.41%,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 0.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项目在初始绩效目标设置方面存在绩效目标较为模糊、难以量化、绩效目标不符合实际等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管理文件资料学习,进一步提升绩效意识。二是项目申报材料要进一步对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落实。

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项目自评得分为85.5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67万元,执行数为6295万元,完成预算的76.1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及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方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每月待遇按时发放,运行平稳,略有结余。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较低,导致年轻人参保积极性不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项目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就业相关补助(中央)项目自评得分87.58分,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41.6万元,执行数为1196.87万元,完成预算的89.2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已支付大部分相关补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享受补助人员的生活水平。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导致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效益和效果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抓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

3.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评价结果为等,涉及资金6295万元,就业相关补助(中央)项目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1196.8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不够细化、量化,政策实施效果、资金使用绩效良好、能保持平稳运行,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认真评价和综合评审初步达到预期效益和结果。

说明: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资金统计口径均为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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