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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24 11:32

索引号:114503250018432637/2023-02393                 有效性:有效

发文单位: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0-24 

标题: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发文字号:兴政规〔2023〕5号                           发布日期:2023-10-24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兴安县人民政府对2023年8月1日之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列入《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二、需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责任部门要制定修改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程序进行修改。


附件:1.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决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8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责任部门

1

兴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兴政发〔2016〕48号

县教育局

2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实施工业振兴战略加快工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兴政发〔2017〕22号

县工信商贸局

3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工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

兴政发〔2017〕23号

县工信商贸局

4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政发〔2020〕13号

县工信商贸局

5

中共兴安县委办公室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2018年高新企业培育等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兴办发〔2018〕23号

县科学技术局

6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促进科技创新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兴政发〔2019〕37号

县科学技术局

7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兴安县促进粮食生产激励方案的通知

兴政发〔2022〕6号

县农业农村局

8

兴安县农业局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

兴农字〔2018〕33号

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2

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共6件)


序号

名称

文号

责任部门

1

兴安县农业局关于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兴农字〔2018〕26号


县农业农村局

2

兴安县农业局关于调整1项行政许可事项和依据法律法规设定为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兴农字〔2018〕27号

县农业农村局

3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安县农房建设规划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

兴政规〔2021〕1号

县农业农村局

4

兴安县征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农村集体土地预留村集体发展用地管理暂行办法

兴政规〔2019〕1号

县自然资源局

5

兴安县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实施办法

兴政发〔2015〕12号

县司法局

6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县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兴政办规〔2018〕1号


县城市管理监督局


附件3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称

文号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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