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导向,加强对培训质量和效果的考核监管,切实提高补贴资金使用质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兴安县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汤建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彭 春 县金融办常务副主任、县残联党组书记
陈建安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兼)
成 员:伍美宽 县监委委员
苏晓辉 县工信商贸局副局长
唐显维 县公安局副局长
朱志辉 县财政局副局长
韦云鸥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县社保中心主任
雷 振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迪勋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提名人选
刘建斌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蔡德智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凝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何革灵 县文广体旅局副局长
荣子萍 县审计局副局长
张文兴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建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振同志兼任,成员从有关成员单位抽调。
工作专班由雷振同志负责牵头,申和平、蒋华、蒋凌安、周华荣、廖建华、申宇梅、张湘云、黄建恒为专班成员,负责对2019年1月以来全县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政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评价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思想自觉引领带动行动自觉,以行动自觉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调度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同时,要认真履行整治主体责任,抓紧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实工作作风。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走过场、 搞变通;要坚持标本兼治,剖析问题根源,强化以案示警,绷紧纪律红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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