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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办〔2023〕5号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9 17: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函》(桂数广办发〔20235 号)相关要求,为做好兴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切实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内容保障,严格信息审核

(一)加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各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保障工作,应遵循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展规律,坚持正确导向,紧扣时代脉搏,立足政务政情、紧贴民生民情、坚守主责主业,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兴安故事,办群众实事,努力打造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部门要将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切实履行好权威信息发布的首要职责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实施方案》中县 (市、区) 绩效评估指标要求(附件1,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三)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程序。各部门要按照谁产生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全流程管理;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审核程序坚决杜绝走过场、代签字,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涉及重大敏感事件或全局性的重大信息、本地本部门的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灾情疫情等敏感信息,应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合审查机制,由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发,严禁未经审核或授权擅自发布,所有信息必须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先审查后公开”。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一)明确职责分工。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县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县政管办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运维和管理;各级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站相关栏目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运维和管理。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明确分管负责人,实行专岗专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填写好《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负责人信息表》(附件22023721日下班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104室(联系人:唐晶晶,电话:18178314026)。

(三)深化业务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和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善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要建立培训机制,定期举办培训班或交流研讨会,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能力的专业队伍。

三、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价

)强化安全保障。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切实加强账号密码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强化安全技术措施,与自治区、市政府网站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对攻击、侵入和破坏网站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对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置。

(二)做好核查整改。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建立常态化监测机制,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巡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严重表述错误问题在接到整改通知半小时内完成整改,栏目空白或更新不及时的在2小时内完成整改,其他错误在当天内完成整改,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和整改质量。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整改的,将进行通报,在年度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对责任心不强、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严肃考核问责。县政府办公室按月组织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查检查情况。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纳入各相关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务新媒体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县推广先进经验;对考核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按规定扣减年度绩效考评分值;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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