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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兴政办〔2022〕8号

发布日期: 2022-10-17 16: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上级驻兴各单位:

因人事调整及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陈建安(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各项工作。

主管县政府办公室财务、人事、编制工作,主管第一秘书股、财务股。协调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工作。

杨义(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负责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政府督学工作。

潘儒清(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负责水库移民和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上桂峡水库扩容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彭利〔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主持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管理股、县政务服务中心。

彭春(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残联党组书记)

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发展改革、工信和商贸、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审计、统计、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项目建设、金融、节能减排、为民办实事、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第二秘书股。协调县委组织部工作。

蒋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第三秘书股。

黄鹏(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

周凌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民族宗教、水利、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林业、乡村振兴、供销合作、水库移民、漓江管理、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县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县政府办公室包联脱贫村后盾帮扶工作、“三大水库”移民包村工作。

分管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股。协调县委统战部、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乡村振兴暨“百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黄海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科学技术局局长(兼)

主持县科学技术局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新闻出版、地方志、档案、灵渠申遗及保护提升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工会工作。

分管科学技术管理股、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协调县委宣传部工作。

蒋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协助负责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工作和县政府党组有关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综合、文电、信息、调研、机要、后勤等工作。

分管行政股、综合股、文电股、信息股、县信息中心。协调政府口各单位工作。

莫付林(县政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助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工信和商贸等方面工作。

林云(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协助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风电等清洁能源建设发展等方面工作。

邓红成(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政务服务管理、工信和商贸、民政、投资促进、服务业、外事等方面工作。

李明善(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司法、信访、社会稳定、法治建设等方面工作协调县委政法委工作。

唐晓成(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协助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兴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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