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兴安县水利局关于成立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09 18:00

兴水利〔2026〕1号

兴安县水利局关于成立化解历史矛盾维护

群众利益工作专班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股站室,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稳定的重要论述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六个全面”(全面排查、全面梳理、全面建账、全面施策、全面起底、全面化解)和“五个坚持”(坚持领导挂帅、坚持全面依法、坚持尊重历史、坚持民主协商、坚持让利于民)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兴安县水利领域长期积累的历史遗留矛盾,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兴安县水利局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聚焦水利改革发展过程中因政策调整、工程建设、水资源配置、移民安置、水事纠纷等引发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积案。通过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力量、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推动矛盾化解,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涉水利益问题,不断提升水利行业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排查梳理。对全县水利领域现存的历史遗留矛盾、信访积案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依法有效化解。对梳理出的问题,逐一分析研判,找准症结,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力争化解一批重点、难点问题。

(三)维护群众权益。在矛盾化解过程中,始终站稳群众立场,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群众合理合法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四)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产生。

三、专班组成人员

长:蒋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蒋章友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佘晓辉副局长

员:何成科党务办主任兼河湖管理股股长(主持办公室工作)

唐义凤财务股股长

俸林桂水政水资源股股长

王桥生水旱灾害防御股股长

秦絮飞水利水电股股长

蒋建业工管站站长

水土保持服务中心主任

水政事务股股长

谷桂林质安站站长

李云飞项目办主任

计划统计股股长

周士钧人饮办主任

裴纯燕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

唐晨逸五里峡水库工程管理处主任

上桂峡水库工程管理所所长

宾小杰灵渠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

谌晓军引湘水利工程管理所所长

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何成科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周炎坤、邓磊具体负责,其中周炎坤负责对接局属各二层单位、各站股室的排查数据收集及报送;邓磊负责对接兴安县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专班的工作。

四、专班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面负责水利系统历史矛盾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分析研判。定期听取矛盾化解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复杂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化解路径。

(三)分类处置。对排查出的历史矛盾,按照一案一策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化解措施、完成时限,指导督促相关责任人抓好落实。

(四)督促检查。对矛盾化解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五)信息沟通。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报告重要情况,加强与信访、司法、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六)风险防控。密切关注矛盾化解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风险评估和预警,制定应急预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各站、股室及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化解历史矛盾、维护群众利益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班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深入排查,摸清底数。各站、股室及各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对负责领域内可能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梳理,确保不漏项、不留死角。

(三)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同时,要实事求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确保化解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四)转变作风,深入群众。坚持一线工作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心贴心进行沟通交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要在职责范围内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要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说明工作。

(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专班各成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六)严明纪律,务求实效。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矛盾久拖不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注重工作实效,以矛盾是否化解、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兴安县水利局

202639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安县水利局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印发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