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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农字〔2025〕3号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兴安县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8 16:20

各乡(镇)人民政府: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兴安县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兴安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安县2025年扩种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5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6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2025年国家绿色高产高效行动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实打实地调整结构,扩种大豆和油料,见到可考核的成效的重要指示,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桂林市农业农村局的部署和安排,做好2025年收籽油菜补贴项目实施工作,通过优化收籽油菜的区域布局引导适宜地区挖掘油菜发展潜力,进一步巩固油菜扩种成果,为完成全县1万亩种植面积任务提供政策保障,实现稳粮增油、提质增效、绿色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对象及资金使用

补贴资金用于种植者直接补贴。资金用于补贴2024年冬种收籽油菜种植者。收籽油菜干籽产量需达到50公斤/亩以上方可列入补贴范围,补贴面积须经县农业农村局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验确认,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科所、农业企业等,优先鼓励规模经营主体种植。

三、补贴面积依据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面积

以县农业农村局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核验确认的收籽油菜种植面积为准。

(二)补贴标准

全县统一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自治区分配下达的资金总量和本县核验后确定的补贴面积总数据实测算确定。每亩补贴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

四、补贴资金的发放方式

补贴对象清单、补贴面积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程序审核确认,在补助对象种植收籽油菜的所在地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乡(镇)人民政府行文报并报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汇总并测算补贴标准,联合行文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经营主体账号兑现补贴资金。

各乡(镇)要抓紧农时、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求在2025年5月30日前行文报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以确保2025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

五、补贴项目实施主要流程

种植者补贴按照“制定县级方案—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确认—公示—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发放”的程序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并及时印发本县实施方案,于2025年3月15日前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

(二)政策宣传。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避免发生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的群众上访、投诉事件。

(三)组织申报。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申报主体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由村(居)委会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

(四)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审核公示。由乡(镇)人民政府整理编制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清单,经审核确认后,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公示5天。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行文报县级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由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整理形成补贴资金发放方案,联合行文报本县人民政府审定。

(五)抽查核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抽查核验,每个乡(镇)抽1~2个规模生产主体或5~10个农户进行现场核验。

(六)发放补贴资金。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分配方案通过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转金融机构或拨付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农民补贴“一卡通”或种植主体账号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根据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直接兑付到补贴对象“一卡通”账户或通过转账方式兑付给相关实施主体,不允许现金兑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补贴方案把关、政策宣传和解释等工作,确保完成扩种收籽油菜面积任务。乡(镇)对辖区内的补贴工作具体负责,要严格落实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强化协调配合。农业农村部门要牵头做好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整理审核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快补贴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

(三)做好典型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收籽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会议、培训、现场观摩等方式,强化政策解读和技术宣传,积极宣传种植成效,调动农民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有关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拨付使用、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各乡(镇)要坚持并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五)整理台账归档。各相关部门要建立补助环节、补助对象、补助面积及补助方式台账,及时将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情况、总结等有关文档和照片资料立卷归档。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六)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于2025年6月底前将补贴项目总结及资金发放情况分别报送桂林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以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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