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将《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的函》(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我县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原则上每年抽查次数不少于2次,请各单位分别于2024年8月3日、10月25日前将整理好的抽查工作台账报至县政管办,以便我办统一汇总上报。
为方便该项工作沟通联系,及时提供相关台账资料, 各有关单位落实相关联络人1名(附件2),于2024年7月30日 17: 30时前将名单发送至邮箱:xazwfwb@guilin.gov.cn。
未尽事宜,请与兴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务公开股联系。 联系人:龚小兵,联系电话:0773-6211197,台账报送邮箱: xazwfwb@guilin. gov. cn.
附件:1.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长效机制的函
2.兴安县营商环境招标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络员表
3.县直相关单位名单
4.兴安县营商环境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问题记录表
5.兴安县营商环境招投标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统计表
6.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7.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8.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抽查分析研判长效机制的通知
兴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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