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所、大队,局机关各部门: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本年度本局发布的双随机抽查任务,要求在9月30日前完成,请检查人员根据工作部署,在计划时间内开展检查和检查结果公示工作(即检查结果录入、审核工作)。
附件: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计划
兴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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