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科工贸字〔2025〕4号 签发人:张 飙
关于蒋新玲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节能监察中心、县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局属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蒋新玲同志为行政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行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小芳同志行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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