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科工贸字〔2025〕1号 签发人:张 飙
关于雷桂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县节能监察中心、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局属各股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雷桂芳同志为财务室主任,免去其财务室副主任职务。
任万常诚同志为科学技术管理股股长,免去其科学技术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任蒋新玲同志为行政办副主任。
任邓先婷同志为党建办副主任。
任张延同志为商务服务管理股副股长。
任黄丕河同志为科学技术管理股副股长、县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兼)。
任盘莉娜同志为财务室副主任。
任陈白瑜同志为投资与规划股副股长。
任宋镇宇同志为经济运行股副股长。
任林雨霞同志为财务室副主任。
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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