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工信字〔2024〕3号 签发人:张 飙
关于周双双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兴安县节能监察中心、局属各股室:
根据《中共兴安县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县工信商贸局周双双同志任职的批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任周双双同志为局投资与规划股副股长。
兴安县科技工信和商贸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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