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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政干〔2024〕2号 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戴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1-29 18: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戴剑同志任兴安县溶江镇金石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海军同志任兴安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兴安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佘晓辉同志任兴安县人民政府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兴安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阳新明同志任兴安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增学同志任兴安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玉祝同志的兴安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唐冲同志的兴安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兴安县人民政府

       202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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