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雅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县域内鱼类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渔具、非法捕鱼行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承担兴安县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今年禁渔期开展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禁渔氛围。每年在禁渔期前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对重点水域沿岸、10个乡(镇)市场、水产品经营商铺、餐馆进行广泛宣传,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悬挂宣传横幅60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送短信3000余条,大大提高了公众禁渔意识。二是加强水域日常执法巡查,推动行刑衔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政府等部门聚焦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执法车辆27台次;收缴销毁地笼网500多余条;电鱼竹筏3艘。与公安开展专项行动6次,抓获非法捕捞人员7人,已被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是落实禁渔期群众举报制度,提升执法质效。建立渔政执法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6221983,接到举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截止6月30日,接到电话举报8起,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及时制止违法捕捞行为6起,缴获电鱼工具3套。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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