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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兴安县政协第十届第四次会议第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01 09:00

韦雅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县县域内鱼类资源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渔具、非法捕鱼行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承担兴安县内陆水域渔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今年禁渔期开展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禁渔氛围每年在禁渔期前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对重点水域沿岸10个乡(镇)市场水产品经营商铺餐馆进行广泛宣传,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悬挂宣传横幅60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发送短信3000余条大大提高了公众禁渔意识二是加强水域日常执法巡查,推动行刑衔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乡(镇)政府等部门聚焦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共出动执法人员170人次执法车辆27台次;收缴销毁地笼网500多余条;电鱼竹筏3艘。与公安开展专项行动6次,抓获非法捕捞人员7人,已被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三是落实禁渔期群众举报制度,提升执法质效建立渔政执法监督群众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6221983,接到举报,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保密。截止630日,接到电话举报8起,出动执法人员35及时制止违法捕捞行为6缴获电鱼工具3套。

     兴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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