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管函[2023]6号
张婷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城区内居民焚烧垃圾问题的建议”提案。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对露天焚烧问题,我局城管大队在2023年以来对城区易发生露天焚烧路段进行日常巡查,每日安排重点路段管理人员对易发生露天焚烧的主要道路爱民路、双拥路、河滨路、迎宾路、西环路、兴桂路等路段进行排查,发现在道路周边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等情况20余处次,都及时劝阻和熄灭火源,并及时宣传县政府禁烧规定和相关法规,对当事人都是以劝导教育为主。强化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队员们的朋友群、执法巡逻车车载喇叭、悬挂宣传横幅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政府禁烧规定和相关法规。
2、部分小区或路边焚烧未能及时发现。下一步,我局将在加强宣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日常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群众宣传教育,营造禁烧浓厚氛围,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焚烧的危害意识并自觉不再随意露天焚烧物。我局环卫站也将加强督查,及时转运县城生活垃圾,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并提出宝贵的批评和意见!
兴安县城市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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