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关于对兴安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18 09:00

张珍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复麦源村委象形山与源河村委岩塘村灌溉渠建议的答复”收悉。经我局对照部门职责,现答复如下:

2024618日,我局水利水电股工作人员与本人电话联系,经现场了解:该灌溉放水渠道是五里峡灌区南干渠一支的分水渠道,放水渠道已列入2024年五里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中,已落实资金正在施工中。

请您继续对我们工作予以关心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

兴安县水利局

2024618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