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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3-03-28 16:10

【机构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研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二)彻国家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救助、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四)贯彻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依法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组织、指导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

(六)贯彻国家婚姻管理政策,主管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

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将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划转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将救灾职责划转到县应急管理局。

3.将医疗救助职责划转到县医疗保障局。

4.将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转到县发展和改革局。

5.将老龄工作职责划转到县卫生健康局。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民政局会同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兴安县行政区划图。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督查督办、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管理及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资金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直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经宇瑛,联系电话:6222178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相关办法。贯彻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对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喻丁玲,联系电话:6220520

(三)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贯彻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标准的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贯彻国家有关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管理监督全县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负责人:成娟,联系电话:6227907

(四)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贯彻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调查论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管理工作,负责编辑和审定全县行政区划和标准地名的书图资料。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负责人:蒋仁秀,联系电话:6221102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贯彻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贯彻儿童福利、儿童收养和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人:李婧,联系电话:6220550


办公地址:兴安县湘江路130号

负责人:张 旎

联系电话:0773-6222178

电子邮件:xamzjguilin.gov.cn

办公时间: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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